本文的副标题,系笔者一直在试图说清楚或者说一直都想得到其证明的问题。换言之,笔者所创立的各种形式的经济学,都是力图要把上述问题“证明”清楚。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笔者“证明”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来自“唯心”或“唯物”主义阵营的阻力,其中包括韩先生的“不可知论”和陈先生的所谓“超人力量”。诚然,这绝不是说,笔者连人家发表言论的自由都不给,而是说如果让一些相反的认识论存在下去,不加以“理论”的话,笔者就难以确立“唯理主义”思想。
现象解释不了本质的证明
笔者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唯理主义”是“唯物主义”发展的方向与归宿,因为“唯物主义”思想是一种有缺陷的、也很难被读者、尤其是难以被“唯心主义”者接受的理论。为什么说“唯物主义”是一种有缺陷的理论和难以被读者尤其是“唯心主义”者接受的理论?又为何要把它发展成为“唯理主义”?这是因为,这里面存在着一个用“现象解释不了现象”的问题,很是缺乏说服力。
笔者以为,“用现象解释现象”,是唯物主义、唯心主义都存在的一种认识缺陷,其结果必然是用现象解释不了现象。比如,唯物主义说的“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一种很缺乏说服力的东西。它至少解释不了“人的行为”为什么是在“意识的支配下”。谁能说一个人的行为不是在意识的支配下?于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唯物主义者们,提出了“物质第一性”的“原则”。
诚然,笔者承认,人的意识或者说思想是对物质的“反映”,是被动的。但是,当人的认识一旦形成时,这种“反映”就不能说是“被动”的了。比如,恩格斯就有“革命的理论能够指导革命的行动”之说。这样一来,所谓“物质决定意识”原理就很难被人们确立起来,也为唯心主义学说的“确立”奠定了“认识基础”。当然,作为唯物主义者,在这里有许多可以“反驳”的“理由”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