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恐怕稍有一点哲学知识的人不会再怀疑了。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任何思想任何理论都必须不断地接受实践标准的检验,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下简称“特色理论”)也必须不断地接受实践标准的检验。
改革开放30年来,在特色理论的指导下,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但是,巨大成就不能说明特色理论已经就是一个完善完美的理论,不再需要接受实践标准的检验了。不然的话,我们也不会出现诸如社会不公平、环境污染、贫富差距拉大、民主法制不健全等问题了。以往我们对特色理论强调学习的多,领会的多,执行的多,而强调用冷静的眼光审视的少,用怀疑的视角思考的少,用实践标准检验的少。
为了更好地发挥特色理论的指导作用,不发生理论指导上的偏误,不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我们也必须对特色理论不断地用实践的标准去检验。
一、理论的相承性,要求特色理论不断接受实践标准的检验
特色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既然是一脉相承,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必然对特色理论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当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制度刚刚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还没有在世界上出现。马克思主义所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对未来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只是根据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这个主要矛盾推理出来的。其所推理出来的生产的高度计划性、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公有制),早已被后来世界上诞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所否定,被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证明是错误的。
列宁主义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阶段。列宁主义指出帝国主义三个特征,即帝国主义是垄断的、寄生或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应该说列宁主义对帝国主义的判断准确性不够,至少自列宁1916年写作《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除阶段》,到现在已经90多年了,我们并没有看到哪个资本主义国家到了垂死的阶段了,相反,美、日、德、法等资本主义国家比起它们90多年以前不是更腐朽更垂死,而是更兴旺,更有活力。列宁虽然在世界上率先建立了社会主义,但对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研究不够,理论阐释不系统,无法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践的理论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