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如前所述,商品生产只能是资本主义的,或比资本主义更落后的,必然向资本主义发展的生产形式。所谓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是根本不存在的。商品生产给“社会主义”造成的灾难、倒退和腐败充分证实了这一点。给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戴上社会主义的桂冠,只能证明邓小平同斯大林一样独裁,随意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硬把资本主义的东西说成是社会主义的东西。而在全党、全国上下、特别是整个国内媒体对这种谬论只见奉承,不许批驳的现象就更加证明共产党人的可悲、可叹了。
8,“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观点。
这种观点在实践中推行的并不是多种经济形式,而是单一的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这里讲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事实上是指不同形式的私有制形式并存,是不懂何为“经济形式”的自我暴露。这里所说的“公有制”,实际上早已蜕变,是徒有虚名的“公有制形式”,是变相私有制、官僚主义所有制和无人所有制。而全面推行市场经济、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的政策不仅不能解决上述问题,相反只能使这种“公有制形式”更加徒有虚名,使变相私有制和公开的私有制更加合法化、猖獗化、普遍化。
因此,这种政策无非是打着“公有制为主体”的幌子,全面推行私有化和变相私有化,向私有制投降,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和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里说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指各种形式的小生产,上述政策所说“多种经济形式”,除少数大资本外基本上都属于这一类。如各种形式的租赁制、承包制、个体经济、私人股份制等等,特别是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这些东西分明是邓小平一直主张的“三自一包”、“分田单干”政策的翻版。他的社会主义观点,他的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就是分给或承包给农民一小块土地,并许诺他们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不变,使他们永远处于早已过时的小生产者的地位,小农的地位。他还以为这是伟大创举而载入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册呢——然而这只能证明他充其量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即反动的社会主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