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实行市场经济,恢复私有制的情况下,要挽救公有制,挽救国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完全是一句空话。
10,“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带动群众共同走向富裕”的观点。
实行“市场经济”、恢复个体经济、发展私有制必然导致“公有制”的进一步蜕变,必然形成两极分化。一极是把广大劳动群众抛到一无所有、被剥削、被雇佣、被压迫的社会最底层,抛到失业和流氓无产者的队伍中去,抛到“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小生产者队伍中去;另一极是少数人发财致富,甚至暴富起来,成为新资产阶级、特权阶级、官僚阶级、腐败分子、变相剥削者。毫无疑问,后者的富有是以前者的贫穷为基础的,是社会分配不公,“劳而不获,获而不劳”的结果。可是邓小平却把这一事实解释为“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带动群众共同走向富裕”,以表白他的政策符合共同富裕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然而这只能暴露出他在极力搞诡辩论,极力篡改马克思主义,极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极力为少数人发财致富、为资本主义剥削作辩护的真面目。
还是让我们来对照一下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吧:“‘盗窃’这个资产阶级法律概念也适用于资产者本人的‘诚实的’收入”,[139]“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谁也搞不清楚到何处为止算是诚实,从何处起就算是欺诈。然而政权是站在欺骗者方面还是站在被欺骗者方面这始终是有很大差别的。”[140]
邓小平究竟站在欺骗者方面还是被欺骗者方面呢?他的上述言论和政策不是为他自己作了最好的注解吗﹗
11,“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有计划”的观点。
在邓小平看来,这是一个被实践证明的真理,是他坚持“实事求是”思想方法的发现。其实恰恰相反,所谓“社会主义有市场”完全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结果;所谓“资本主义有计划”,无非是各别企业内部生产有计划,整个社会生产无计划。它正是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资本主义生产无计划的具体表现。邓小平却以上述表象为根据,否定消灭商品生产,建立“计划经济”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本质特征,只能说明他根本不懂马克思主义,不懂何为“计划经济”,完全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然而这种一文不值的谬论竟被我们党和它全面控制的整个舆论工具吹捧为“在实践中发展了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