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农民负担水平比改革前明显降低,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得到空前提高。各地对农民减负工作比较重视,从严把关审批农民负担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到户,农民负担稳中有降。加上国家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民净收益逐年增加,广大群众比较满意。
通过明查暗访,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乡镇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
乡镇机构运行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不快,干部工作方式还比较陈旧,重生产轻服务,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第二,有的乡镇在编外借用、聘用工作人员的现象有所抬头。第三,有的地方财政所和经管站“合而不并”,出现两张皮。第四,乡镇延伸派出机构改革进展比较缓慢,有的部门存在等待观望思想。
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一,个别地方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别县的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没有到位。第二,一些地方还有相当多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没有转换身份。原有的服务人员没有置换身份,服务人员处在两不着状态,严重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个别乡镇的服务人员甚至放了鸭子,服务工作没人去做。第三,服务岗位配备不足。
(三)以钱养事新机制建设有待完善
乡镇“以钱养事”新机制建设还很不成熟,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第一,在人员聘用方面,有的地方聘用的农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农业技术服务工作面临人才断档的危险。有的乡镇把新聘用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拿来当干部用,要他们参与包片包村,导致服务人员兼职过多,没时间安心做技术服务工作。第二,在合同签订与考核工作方面,有的地方服务合同文本与当地实际脱节,简单照搬全省统一规范的合同样子。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流于形式,量化工作做的不够细致。一些农业技术服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服务卡、联系卡、监督卡等“三卡”制度,服务台账记录简单,影响合同考核兑现。第三,在服务条件建设方面,有的乡镇改制时把“七站八所”的房屋处理后,现在的服务人员没有固定地方办公。服务经费全部用在了支付服务人员工资方面,用于添置技术服务仪器设备的钱很少。第四,在服务组织及其聘用人员的法律地位方面,新注册的农村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服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程序、该机构与服务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严格界定。有的服务人员对“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的认识模糊,把服务合同简单等于用工合同,要求按新《劳动法》与乡镇签订固定用工合同。第五,在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条块协作方面,实行定岗招聘和委托服务制的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能严重弱化,没有抓业务培训,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的专业职称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脱节现象。第六,在公益服务收费方面,有的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在防疫等公益性服务项目上也向农民收费。
(四)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
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政策落实不到位:第一,有的地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不规范,该享受的没有享受,不该享受的却享受了。第二,普九债务沉重,影响学校运转。学校被债主锁门的事还时常出现,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运转,建议政府拿出切实措施和具体方案,化解普九债务。第三,面向学校的收费项目繁多。第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后,学校后续发展出现问题。目前的公用经费只能保运转,不足以更新设备,升级设施。
(五)农民负担反弹有所担头
有些地方的乡村干部急功近利搞建设,变相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档次,增加农民负担。第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第二,有的地方筹资筹劳不符合规定的程序,“两工折资”按承包面积负担标准过高。
(六)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有待改进
通过暗访调查,发现少数地方“一卡通”没有发到农户。有的地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存在代领、抵扣、不给农民开具结算凭据的现象。
(七)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由于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较多,农村人口老化,人口素质弱化,对村级干部的来源带来了严重挑战。第一,在财务人员任用方面,有的地方村级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上任的财务人员素质低,有的连“提留”两个字都写错。第二,在财务收支方面,村级财务管理还很不规范,各种收据五花八门,谁收款谁打条子,收支出纳管理随意性大。第三,在监管方面,乡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