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复杂,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也迅速增加。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法律风险管理和控制对于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明确把法律风险列为企业面临的五大风险之一,要求中央企业适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把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当前企业法制建设和依法治企的一项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来抓。
其次,能否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在决策、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做到既依法决策、经营又能保证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是衡量企业决策、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建立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全面、系统、科学地识别、分析、控制法律风险,是中国移动提升决策、经营水平,实现新跨越战略的重要保证。
再次,随着电信行业政府管制的逐步规范、资本市场监管的日趋严格、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中国移动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海外电信市场的拓展,中国移动面临的外部法律环境日趋复杂,企业法律风险的管控能力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影响也更为显著。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是中国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保证企业经营安全的客观需要。
王春晖:风险管理由来已久,近些年来更是逐步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在一些发达国家,风险管理不仅在理论上发展迅速,而且很多企业都已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多地将风险管理应用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安然、世通等事件发生后,风险管理更加为各国所重视。我以为,在目前的管理学科的核心课程中至今没有将公司法务作为一门管理学科对待,这可以说是管理学科建设中的一块短板。事实上,公司的法务管理涉及到公司管理层的各个环节,一个公司的战略、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以及公司运营等诸方面的管理无一不涉及法律风险的问题。但是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国公司的法务工作并未得到管理层的足够重视,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倾向。中国移动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从管理学的视角系统地建设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属中国公司的首创,算得上一项公司法律管理领域的很有价值的创新,很值得其他公司借鉴。那么,请陈总具体讲一下,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陈丽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企业法律工作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即针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系统地识别和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的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提供保障;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按照统一的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架构,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一个完整的涵盖总部和各省公司的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