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

作者:林荣清 | 原创 | 2008-03-13 12:32 | 投票

创新理论最早源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该书以“创新理论”中心,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质、动力和机制,探讨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周期波动,预测了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构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独特经济发展理论体系。熊彼特认为:

其一,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创新”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在一定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要素的投入同产出或劳动的最大产出之间的数量关系,其所表示的是产出是投入的函数。

其二,创新的主题或承担者只能是企业家,即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施者。在静态中的经济主体是经济人,动态中的经济主体是企业家。熊彼特强调,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只有那种敢于冒风险并把新的发明引入经济之中的企业家才是“创新者”。同时,熊彼特还认为企业家有别于一般的企业经营者,前者是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其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并引入新组合。经济的发展是整个社会不断进行这种新组合的结果。

其三,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主要包括五种情况:

1.    采用一种新的产品或一种与过去产品有本质区别的新产品;

2.    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进行生产和经营;

3.    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4.    获取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

5.    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从今天的观点或现实看,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并不完善,甚至有诸多的局限存在[1],但因其创新的概念与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效用的理论在经济学中独辟其径、独树一帜而得到业界和理论界的重视。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熊彼特的追随者和拥护者将其创新理论发展成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另外两个重要的分支:即以技术变革及其推广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经济学和以体制形成和变革为对象的制度经济学

自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以来,创新便成为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一个具有举足轻重的概念。实际上,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在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发展中的作用是基础性的。换言之,企业不断的创新实践是推动社会发展和创新的主要力量。为此,研究企业的创新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当代在研究企业创新时,一般是从技术、制度和管理三个维度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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