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选”课文的“审美”尺度

作者:王靖宇 | 原创 | 2008-03-13 12:47 | 投票

关于“节选”课文的“审美”尺度

王靖宇,付永红

【摘  要】在《语文》教材的编写过程中,“节选”是控制课文篇幅的一种编辑行为。在文字的数量上,化整为零,属于“技术性”处理;在文字的质量上,去粗取精,也可以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前者以课文的“篇幅适中”为标准,后者以其篇章结构的完美、匀称及语言风格的和谐、统一为尺度。《语文》教材的编写者只有坚持这两个“审美”的尺度,才能“节选”出“文质兼美”的课文,编写出“适合教学”的教材。

【关键词】语文教材 节选课文 审美尺度 篇章结构 语言风格

节选,作为一种编辑手段,是《语文》教材的编写者根据需要和可能对入选文章或著作的一种“技术性处理”;如果把它提升到“审美”的高度,我们也可以说,节选是一个“去粗取精”的“再创造”的过程。那些“文质兼美”而篇幅稍长的文章或著作,只有“节选”其中的某一片断,才有可能成为《语文》教材中“适合教学”的课文。我们认为,作为学生直接阅读对象的课文,应该是一个文字的“集成块”。把篇幅稍长的文章或著作“节选”为课文,除了篇幅长短要“适中”之外,至少还应该把握两个“审美”的尺度:课文的结构要完美、匀称,其语言风格要和谐、统一。

现行的中等学校《语文》教材,有近四分之一的课文是“节选”。有些篇目甚至还是“经典”篇目──由于“节选”不当,出现了一些“美中不足”的遗憾。本文举出若干实例,加以说明,谨供教材编写者们参考。

【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以来出版的几个版本的高级中学课本《语文》和1997年出版的中等师范学校语文教科书《阅读和写作》,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通用教材《语文》,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和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1999年先后出版的辽宁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统编教材《语文》,都“节选”了俄罗斯著名作家契诃夫的短篇小说《装在套子里的人》。这些教材的编写者们对作品所作的结构上的“精简”,也都“不约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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