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同时表示,中国平安在此前富通股权收购中已经出现了约40亿元的浮亏,如果到年底富通股价仍未回升,亏损势必要计入公司报表,“投资者在分享学习收益之前,先得为这笔学费埋单。”记者就此向平安内部人士及券商行业分析师求证时,对方均以此事“比较敏感,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加以婉拒。
这位H股股东的意见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流通股东对于巨额融资不确定性的担忧。而在另一个层面上,平安融资方案所引发的股价暴跌,也成为流通股股东反对该方案的最大理由。“即使平安H股的价格只出现相当于A股一半的跌幅,在香港的类别股东表决制度(分股东类别进行表决的制度)下,利益受损的流通股股东就不可能让方案通过。”一位香港证券市场人士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道。
在这一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下,在H股上市后购买平安股票的投资者,由于除了股价收益外,与上市公司并没有其他利益关系,而被视为“非利益相关方”;而管理层及内部员工持股,及公司上市前入股的汇丰等战略和私募投资者,则被视为“利益相关方”,因持股成本低于市值、参与公司管理所获得的信息优势等因素,他们可能获得超出股价之外的其他公司收益。
这一表决制度类似于股改时的“分类表决”,只不过后者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被“利益相关方”(又称内部股东)和“非利益相关方”(又称外部股东)所取代。
在这种表决制度下,一项会对公司股价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融资决策自然无法通过外部股东的表决;而在国内股权分置的格局下,由于同样有着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分类表决的规定,平安的法人股东也不能够参与此类再融资方案的表决。
分类表决的威力在不久前的“东航竞购战”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因为预期国航抛出的5港元收购方案会带来股价的上升,A股与H股的流通股股东们便否决了东航与新航的收购方案,身为控股股东的东航集团对此也只能徒呼奈何。
然而在股改后的“大小非解禁”之际,国内市场的分类表决机制却出现了一个“政策空档”:由于解禁后的法人股已经被视为流通股,而类似香港的类别表决机制又尚未建立,使得法人股东有机会参与并影响流通股股东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