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从1992至2007年的15年间,中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在整体上获得了很大的提高。然而,敏感者也开始意识到自己卑躬屈膝做了物欲症的奴隶。尽管现在的奴隶与古时候的意义相去甚远,但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即在物质主义的单行道上,中国人在肉体与精神上仍处于一种不自由的状态。
我消费故我在
过去。电视里永远关闭不了的是领袖的音容笑貌和带领人民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政治宣传,人们对“宣传联播”与“真理联播”早已令人生厌。现在,当你走进广州的某家高档写字楼,或者挤上北京的一辆公交车,都会发现,你同样生活在广告屏幕前。过去,客厅作为商家倾倒广告的地方,你可以关闭它,一了百了。但是,今天,你无法关闭电梯口的电视广告。
作为符号世界中的神灵,广告号召每个人赶紧起来自救,要不就赶不上时代,跟不上潮流,被邻居唾弃。唯一的自救方式便是购买商品。在广告商那里,世界永远是匮乏的。尽管剥夺人的自由并非商品或者广告的目的,但是在物欲症的逻辑下,所有人都将永无自由。
消费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需要”,更是为了“要”,是对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消费因此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要求我们把购买和使用货物变成宗教仪式。它要求人们不只是把消费看作日常生活的一个必要环节,而是要将其当作人生的根本意义之所在。
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对美国刚刚成长起来的暴发户群体的消费行为进行了初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炫耀性消费”这个概念。凡勃伦认为,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或权力是远远不够的,有了财富或权力还必须能够提供证明,因为荣华富贵是通过这样的证明得来的。炫耀性消费就是为财富或权力提供证明以获得并保持尊荣的消费活动。
消费心理学研究表明,商品的价格具有很好的排他作用,能够很好地显示出个人收入水平。利用收入优势,通过高价消费这种方式,高层次者常常能够有效地把自己与低层次者分开。在物欲症的逼迫下,人们不断地换房子,不断地抱怨自己家的电视不如墙壁宽,用大屏幕的宽度来见证自己人生的视野与财富的极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