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包括地方的、企业的和行业的(如矿工的、海员的、农业工人的基金会,等等)。基金会尽管在组织结构上有不同之处,都能依照法律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另外,公务员不参加法定保险,他们的养老、医疗费用主要由国家财政支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社会保险者可以得到毋须付费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市场经济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政府机构设置是很不一样的。这些差别实际上都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并不存在或不能抽象出一个“最佳的”或者是“科学的”政府机构设置模式。
当然,我们还是可以概括出一些共同的特点:
其一,医疗卫生通常是由一个独立部门管理的;英国和德国都有专门的卫生部。美国有健康与人类服务部,但实际上主要的医疗保险项目是私营的、自愿的,而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下设置的健康基金委员会管老人和穷人的医疗照顾,独立性也非常强。
其二,就业部或劳工部也是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分设的,除了管理劳动就业,也管失业保险及就业培训和辅导。英国的就业部与教育部合并,成为教育就业部。
其三,在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在德国和美国,其实由雇员和雇主缴纳社会保障费(税)而形成的社会保险部分与毋须缴费的社会救助或称(残补型)社会福利部分也是分开管理的。德国的养老保险由“准公共基金会”管理,社会救助由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部和州政府管理,而在美国,“老、残、遗”保险由联邦政府的社会保障署管理,而社会救助由州政府管理。只有英国都归社会保障部管理。
其四,社会(福利)服务在这三个国家得到充分重视,美国是健康与人类服务部主管这方面的业务,英国主要是社会保障部,德国主要是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部。在这方面,三个国家都注意充分发挥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的作用。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从现在能够找到的资料看,近年来实行了“大部制”改革的实际上主要是日本政府,是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的“激进改革”的一部分。2001年小泉纯一郎执政时,将原来中央政府的核心机构由22个省厅大幅削减为12个省厅。其中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是将厚生省和劳动省合并为厚生劳动省。但是,这次合并并没有显示出“整合”的优势,其后在社会保障领域便接二连三地传出丑闻:由内阁大臣带头、国内大约20—30%的人拒绝向厚生年金缴费,厚生年金的缴费记录漏登和内阁大臣冒领保险金,等等。这是否与部门合并、业务交接时出现纰漏有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