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多彩的世界(我的哲学世界观)

作者:张建民 | 原创 | 2008-03-22 13:54 | 投票
  名词和动词表述的认识对象各有不同的特点。名词表述的认识对象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内容,动词表述的认识对象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形式。

  物体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运动的物体和没有物体的运动都是不存在的,都是不可思议的。具体事物是物体和运动的统一,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是可感部分和可知部分的统一。

  什么是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是具体事物具有的能够被人的感官看见、听见、尝见、嗅见、觉见的各种规定的总和,是独立于认识主体之外、能够以不同方式作用、影响和刺激认识主体感觉器官的具体事情、具体现象、具体过程和具体状态。

  佛学把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称为五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并认为五尘是五根(眼、耳、鼻、舌、身)外缘(认识)的对象。

  具体事物是处在永恒运动过程中的认识对象,具体事物的现实状态是同过去状态和未来状态相联系的特定阶段或环节。具体事物或者以剧烈运动状态或者以相对静止运动状态存在于永恒运动的现实过程之中,运动是具体事物现实状态的本质和规定。

  具体事物的形式和内容是相互包容的,运动、行为和存在既是具体事物的形式,同时也是具体事物具有的内容。形式和内容是同一个认识对象,从一个角度看它是具体事物的形式,换另一个角度看它又是具体事物的内容。

  形式和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具体事物的形式是人认识具体事物内容的道路和桥梁。

  具体事物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具体事物的可感部分、具体事物的生活方式、具体事物的运动、存在和行为是人们前往抽象事物或元分体王国的道路和桥梁。人具有的眼、耳、鼻、舌、身五种感觉器官和大脑,是人循着这条道路和桥梁前往抽象事物王国、发现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发现元分体、元实体和元本体的条件和手段。

  每个人凭借自己的感觉器官和大脑,通过对具体事物可感形式的详细观察,通过对具体事物的行为和存在的反思、分解和抽象,都可以从具体事物中找到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最后找到绝对抽象事物或元本体。

  运动、行为和存在就是道路和桥梁,若不籍着它就不能到达相对抽象事物和绝对抽象事物,面见元实体和元本体。

  生物的行为是我们认识生物具有的规定、规律、性能和本质的道路,是我们认识生命本质的桥梁。

  生物的日常行为可以分解为三种具体形式:思维、认识和实践。

  什么是思维?

  思维的哲学定义:思维是生物主体的具体行为,是思维意识的表现形式,是生物发现环境或客体对自己有所影响后,思维组织或准思维组织为了获得处置客体的意识,做好消除环境或客体影响的准备工作,在生存意识的主导和思维意识的指挥下,对感知组织获得的新知识进行的分析处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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