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向顾客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
②、符合国家规定的对于商品必须具备的所有技术和非技术要求;
③、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
④、足够对顾客的尊重;
⑤、权威的力量;
⑥、通常的交流和沟通渠道。
然而,全世界到今天能够把以上这几点做到100分的几乎不存在,就连世界零售帝国沃尔玛都做不到,所以人们不相信“你”说的话是真的,因而人们永远存在购物不安全的恐惧心理。反过来说,你如果能够把以上这几点做到99分,你就可以超越沃尔玛了。“Happy Consumption_PM创业项目”如果定位于是“有店铺”的零售(范畴),那么它就逃不脱以上6点的制约。不用说,一定是“Happy Consumption_PM创业项目”做不到60分,所以顾客觉得他到“Happy Consumption”(快乐购吧)不安全,摸不摸奖到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购买的这些商品“行”吗?。顾客不会因为你说行他就认为是行的,不会的。他不看你怎么面说,他是看你怎么做的。因为你卖给他的商品,其他的店铺同样可以买到,“我”为什么非要到你那里购买呢?就因为你那里有“奖”吗?不会的。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但是作为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用就错了。
“Happy Consumption_PM创业项目”如果把自己划归为“零售业态”的范畴,那么你这个“业态”属于什么就必须要明确出来的。这是吸引顾客来购买商品的最为重要的第一步,而不是依靠“博彩来作为吸引顾客的第一步”。至于“Happy Consumption_PM创业项目”的“零售业态”问题,不是我们这里探讨的重点,我们就暂时略去。我们主要讲观念解放的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有店铺零售的观念是满足“购物安全需求”(即马斯洛等级需求理论中第二个需求层次)的问题;如果你满足的不是这个问题而是满足“财富需求”的问题,那么在当今的商业社会上能够满足这个需求,仅仅依靠购物消费就无法实现了。你就必须要依靠“钱生钱”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