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劳动合同法尚未实施前,中国人力资源工作者、企业负责人如坐针毡,严阵以待,从立法阶段一些外企人力资源协会以声明撤资中国相威胁,到华为先辞后聘最终不了了之的极端事件,再到两会期间玖龙纸业的张茵代表提出修改新劳法的议案。可以看出九州商界已然是:冻雨袭来,寒凄凄。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到底是摧毁企业的骇人风暴?还是春雨贵如油的良性布局?
在媒体和网络上,新法所涉及的不同利益群体也都从自己的利害与认识出发,表现出要么质疑、要么抵触、要么麻木观望的态度。但笔者却从政府主管部门对华为集体辞职事件处理的闲庭信步,以及17大报告中,看到了政府的特别用意与决心。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带给中国社会和企业界的将是更深远的积极影响。
点睛之笔,产业升级的巨龙全盘激活
产业升级的概念被政府、专家和媒体无数次的提起。简单讲,产业升级就是从目前的低利润、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结构升级转移到更持续、利润更大、更低能耗的产业结构。对中国大部分制造业企业来说,产业升级就是提高创新能力,做利润更大的自主品牌,卖到全国、全世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意味着就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但更长的产业链条,则提供了更多的创业机会…对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而言,落后必然挨打,中国不可能再闭关锁国,不去参与全球竞争,历史的脚步谁也无法阻挡。政府多年来不仅在倡导,更在政策、税收、资金扶持上给了太多支持,但我们回头审视,为什么优惠政策和支持都始终没有让升级成功?为什么敢说,一部新劳动合同法就能全盘激活产业升级的巨龙?原因很简单,当不需要为深化管理投入、不需要为创新投入、不需要为人力结构和人力储备投入,仅仅靠资本和资源投入,利用廉价的甚至是没有保护的劳动力,就能赚取暴利的情况下,作为趋利避害的企业,面对需要费力升级才能获得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是没有什么动力的。很多有意愿升级的企业也担心在这样的环境下,升级的优势无法得到体现,而观望徘徊。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让很多企业认为这是过度偏袒员工的政策,会削弱企业的积极性和竞争力。的确,笔者认为新法就是要削弱那些早应该被淘汰企业的积极性和竞争力。政府早已看出,这类以盘剥劳动力为经济增长的模式,增长潜力不足,增值速度缓慢,效力低下,其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也越发凸显,就业无序、产值低下、能耗巨大、内部创新不足、产品溢价能力差、扰乱市场秩序,是这类企业的统一写照。为有效控制这类企业继续过度投入、过度集中所带来的产业和金融风险,以及控制资源重复浪费的局面,政府在金融、税收、工商开办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而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无疑对产业升级的巨龙起到了画龙点睛之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