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四次会议纪要

作者:徐景安 | 原创 | 2008-03-28 14:04 | 投票
标签: 自由 新文化 论坛 

第四,文章说,“只有作为一切价值前提的价值,才是普世价值”。我理解,这实际就是说,只有终极价值才是普世价值。文章认为,自由就是终极价值,因而也就只有自由才是普世价值。但我认为,不仅自由不是终极价值,而且文章认为只有终极价值才是普世价值,这也是无以成立的。

文章从词源学的角度确认普世价值含有“根”的意味,这是有根据的。但只有这一条,并不足以证明只有终极价值才是普世价值。这是因为,在人的价值世界中,并不是只有一个层次的根,而是具有多种层次的根。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究竟是居于哪个层次的具有根源性的价值才应被视为普世价值?作者没有提出这个问题,自然也没有讨论这个问题。我则认为,至少是根据“普世价值”这个词的习惯性用法,所谓普世价值,并不是指一种价值,而是指一系列价值。在这一系列价值之中,自然首先应当包括终极价值。因为,既然终极价值是所有价值的总根源,那它自然也就是无所不在的普世价值。但另一方面,既然普世价值是指一系列价值,而且这一系列价值又不可能都是终极价值,那么,所谓普世价值自然也就并不仅仅是指终极价值,而是同时还包括有一些也具有某种根源性的价值。诚然,这些价值并不是终极价值,但它们却是与终极价值相当接近的价值,因而也就是具有很深的根源性的价值。由于深层次的质的规定性同时又是具有普遍性的质的规定性,而且层次越深普遍性就越大,所以这些与终极价值相当接近的深层次的价值自然也都是一些普世价值。我将这些普世价值称之为基本价值。我认为,从人的本性来看,人类所追求的终极价值只能是普遍幸福,而普遍自由、普遍平等、社会正义等等则都是源于这个终极价值的基本价值。我在这里再次提出自己的这个基本观点,以与唐先生和在座的各位朋友共同探讨。

二是关于生命的价值问题

我认为,所谓生命的价值问题,首先就是生命相对于何人的价值问题。究竟是我的生命对于我的价值、还是我的生命对于他人的价值、抑或是他人的生命对于我的价值、或者是每一个人的生命对于每一个人的价值?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具体内容之所在。笼统地谈论生命的价值问题,很容易导向各种模糊的认识。只有首先明确地提出和回答“生命相对于何人的价值”这个问题,我们才有可能形成比较明确的理论思路,并由此而形成比较明确的理论观点。

但是,很遗憾,虽然文章以专节讨论了生命的价值问题,又从讨论《阿Q正传》的有关内容开始,在四个自然段内具体地涉及到了这方面的内容,但却始终未能从理论上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特别是未能将其与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核心观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使这个核心观点显得非常模糊和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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