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四次会议纪要

作者:徐景安 | 原创 | 2008-03-28 14:04 | 投票
标签: 自由 新文化 论坛 

当然,如前所述,自由不仅是人的手段性利益,而且更是人的目的性利益。作为目的性利益的自由,当然比作为手段性利益的自由更根本。但在人的目的性利益的领域内,同时又存在着包括自由在内的许多目的性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这就是:在这个领域内,人的最高利益究竟是什么?

(五)人的最高利益究竟是什么?

我认为,从个体自身的角度看,人的终极需要是幸福,因而人的最高利益就是幸福。从社会群体的角度看,人的终极需要是普遍幸福,因而人的最高利益也正是普遍幸福。所以我提出了一个“幸福利益”的概念。我认为,同“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等等人们通常所说的各种利益相比,只有“幸福利益”才是人的最高利益。离开了对于这一最高利益的自觉认识和自觉追求,对于“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等等利益的追求就很容易导致各种异化现象,并由此而带来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曲折、烦恼和痛苦。即使是将“自由利益”作为终极价值来追求,也不例外。所以弗洛姆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逃避自由》。

(六)如何认识人的幸福利益与自由利益的相互关系?

我认为,一方面,同幸福相比,自由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幸福是自由的目的,自由则只是幸福的一种手段。因此,从目的高于手段的角度看,幸福无疑是高于自由的。另一方面,从没有手段就不可能达到目的、没有普遍自由也不可能实现普遍幸福的角度看,普遍自由也无疑地是更根本的东西。

有人认为这两种观点是相互矛盾的,但这实际只是一种误解。有两种不同的视角,自然也就会有两种不同的观点。而人们误解的根源也正是在于没有看出二者的区别实际只是基于各自视角的不同,因而也就没有看出它们在各自的视角上所固有的合理性。

四是关于平等问题

文章的第七节在《平等的困惑》这个题目下专门讨论了平等问题。作为自由价值论,这种讨论的归结点,诚如作者所说:“以此之故,笔者在政治哲学的建构中,规避‘平等’这个概念,而用‘自由’作为基本前设。”

作为自由主义者,作者扬自由而抑平等,这是在意料之中的。但作者对于平等的否定之彻底,却仍然使我感到有些出乎意料。我们是在中国的环境中讨论问题。在这种环境中如此彻底地否定平等,显然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至少是在民间,这种对于平等的高度否定,不仅很难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在其通俗化的形式下,还有可能招致大众化的激烈批判。所以,我对唐先生勇于说出自己认为是真理的真心话,首先表示由衷的敬意。但是,是否勇于讲真心话是一回事,讲得究竟对不对则又是另一回事。

Baidu 广告
Google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