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四次会议纪要

作者:徐景安 | 原创 | 2008-03-28 14:04 | 投票
标签: 自由 新文化 论坛 

我还认为,文章以不存在绝对平等为理由,否认在政治哲学中存在和使用“平等”这个概念的合理性,这也是不妥当的。正如文章已经表明的那样,世界上不仅没有绝对平等,而且也没有绝对自由。所以文中所说的自由,也是“相对自由”。这样,如果不是在政治哲学的准入问题上采用双重标准的话,我们就应当确认,既然“相对自由”可以是政治哲学的一个范畴,那么,“相对平等”自然也可以是政治哲学的一个范畴。

五是关于普遍幸福问题

关于普遍幸福究竟是不是终极价值的问题,唐文在第八节《自由与正义》中讲了一大段话,我认为这是绝对自由主义对于普遍幸福主义的一种直截了当的反驳,所以我也有义务对此给予以下几点回应,以与唐先生和各位学者继续探讨这些问题。

我简要地讲7个问题:

(一)幸福究竟是不是一种价值和价值理念?

唐先生说:“快乐虽然是人本能追求的感觉,但快乐或‘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不是价值理念。”

首先,价值只是“价值理念”么?我看并不是。原始人早就在实践自由、平等、博爱,但他们并没有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理念”。他们甚至连“自由、平等、博爱”这三个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词汇都提不出来,怎么可能有关于“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理念”呢?但他们的制度是不是“自由、平等、博爱”的制度呢?他们的制度是不是能够使人以自由、平等、博爱的方式生活呢?他们的制度是不是能够使人享有自由、平等、博爱呢?答案又是肯定的。所以,价值不仅包括“价值理念”,而且还包括价值实践等等更多方面的内容。我们现在所追求的各种人类普世价值,自然也都不仅包括有它们的“价值理念”,而且更包括了它们的“价值实现”。这就表明,将价值等同于“价值理念”,这是不妥当的。进而,以此为标准贬低或否认幸福感的价值性和价值地位,也是不妥当的。

其次,以“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否认它的价值性,这也说不通。美妙的音乐能够给人带来美好的感觉,这种感觉有没有价值?爱情能够给人带来美好的感受,这种感觉有没有价值?……只要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就能联想到一大串具有程度不同的重要性的感觉和感受来。否认感觉的价值性,进而否认幸福感的价值性,这在经验上和理论上都是说不通的。人类不仅认为财富、理性等等是值得追求的,而且认为那些美好的感觉也是值得追求的,甚至是更值得追求的,所以这些美好感觉也始终是人类所普遍追求的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理性主义过份看重和推崇理性,忽视和贬低感性世界的重要性,这已被证明是错误的。人类的最高价值追求实际是美好、幸福的感觉,即使是具有极高理论思维能力的爱因斯坦也是为宇宙和逻辑的美妙所感召。人的理性归根到底是一种手段,而并不是一种目的,尽管这种手段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性的力量。人类以此为手段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并不是为了完善这种手段之本身,而只是为了获得一个美好的感受世界。唐先生的话语中所流露的实际仍然是传统的理性主义思想,但这种思想已经难以令人苟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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