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唐先生认为“‘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不是价值理念”,这也与几千年来人类幸福学说的发展史不吻合。“幸福感”既是每一个人所追求的,自然也会成为人们的思考对象,因而也就会形成相应的“价值理念”。这一点无需我多说,因为唐先生本身就是学识渊博的思想史专家。我只是想在这里提请唐先生特别注意一下这方面的历史事实。
最后,唐先生在这里说“‘幸福感’只是一种感觉,不是价值理念”,在后面又说“幸福是一个综合的价值理想,以全人格和全经验为基础,绝不仅仅是一种感觉”,这显然又是自相矛盾的,也透露出唐先生在幸福问题上的想法还不成熟。这两种讲法相比较,我认为后一种讲法相对较好些。但其中的“以全人格和全经验为基础”的讲法又有些过份。如果按照这种讲法,那就意味着孩子们都不可能有幸福了,而这显然也是与我们的“全经验”相矛盾的。
(二)全民吃“摇头丸”能否达到“普遍幸福感”?
唐先生说:“假使以‘普遍幸福感’为社会目的,那么全民吃‘摇头丸’也可以达到。”
但这种辛辣的讽刺实际只是透露了唐先生对于“幸福感”、“普遍幸福感”仍然缺乏适当理解的认知状态。
不过,在这种认知状态下,唐先生也并不是公开提出这种批评的第一人。譬如,杨连旭在《以人民的名义剥夺人民》这篇奇文中就曾对于“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这个命题提出过这种激烈的指责。
对于这种责难,徐景安先生去年在《中国靠什么崛起?——与温家宝总理讨论之六》中已经回应过:
“有一篇奇文说,将社会主义理解为“普遍幸福”,就是提倡‘娼妓社会主义’、‘ 麻将社会主义’、‘ 毒品社会主义’(见 杨连旭网文:《以人民的名义剥夺人民》)。这种荒唐的推理中孕含着一个深刻的真理,现代文明把人的幸福理解为物欲的满足,现代化就是‘以不断增长的速度把东西消费掉、烧掉、穿掉、换掉和扔掉。’(见施里达斯.拉夫尔著《我们的家园—地球》第56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娼妓、麻将、毒品可以带来感官的刺激和满足,中国继续走这样一条路,一点不错就是建成‘娼妓社会主义’、‘ 麻将社会主义’、‘ 毒品社会主义’、‘ 网吧社会主义’、‘ 卡拉OK社会主义’、‘ 高尔夫社会主义’,总之就是‘吃喝玩乐社会主义’……只是中国发展还不平衡,只有沿海城市的少数人能享受。我们的目标就是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都能享受这种社会主义的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