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论坛第四次会议纪要

作者:徐景安 | 原创 | 2008-03-28 14:04 | 投票
标签: 自由 新文化 论坛 

杜光

我很高兴能有机会参加这个以“自由价值”为主题的文化讲座。自由,是建设中华新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新启蒙运动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舆论导向的恶意宣传,自由被歪曲成为反社会的观念。因此,如何在全社会普遍树立自由的价值观,使人人懂得为争取个人自由而努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是一个非常艰巨的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十分必要广泛宣传关于自由的基本知识,让各种流派的自由主义者、抱有各种自由观点的人,都有可能来发表他们关于自由的见解。唐逸教授在《自由价值论》里说:“只有从少数人的讨论,吸引人们的注意,一圈一圈地扩大开来。这是缓慢艰难的过程,然而是有希望的事业。”我们今天的论坛,就是一个“有希望的事业”。我想藉这个机会谈谈马克思的自由观,或者说,马克思的自由主义思想。

对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我既不赞成神圣化,也不苟同妖魔化。从古到今,许多思想家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遗产,我们都应该继承,马克思也不例外。他的自由观,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继承的宝贵财富。可是,从苏联到中国,由于执政党的偏见,马克思关于自由的思想一直受到不应有的抹杀和歪曲。

最近在《社会科学报》上读到一篇吉登斯的访谈录。这位当代大思想家把马克思和韦伯、涂尔干并列为“经典社会学家”,把他们看作是“社会学的奠基人”。我认为这是很有见地的。马克思主义的三大组成部分,应当是社会学、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自由观,是他的社会学的重要内容。

马克思的自由观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直接继承。如自由主义者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人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等等,马克思也认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人的本质特征,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它“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如此等等,都表现出他的自由观同古典自由主义的渊源。但马克思的自由观又有着自己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他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如在《资本论》里谈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党宣言》里甚至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与此相对照,那些宣扬“自由的阶级性”和“大多数人的自由”的滥调,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当然,马克思的这个观点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甚至基督教精神。早期人文主义者强调公民个人和个性的作用,主张“维持一个每个公民都享有积极参与政府事务的平等机会的自由政体”。在基督教的教义里,因为每个人都有“原罪”,所以救赎每一个人是基督徒的义务。《新约》里耶稣讲过一个故事,有个牧羊人放牧100头羊,只要有一只丢失,他就不辞千辛万苦去把它找回来。马克思受基督教的影响是很深的。我不久前读到黄克剑的著作《人韵》,书里提到马克思曾经两次受洗,一次是3岁,一次是16岁,如果说,3岁时受洗还是不自觉的话,那么16岁时受洗成为基督徒,就不能说是不自觉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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