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阻碍和破坏《十七条协议》的执行
50年代初期,摄政大札下台,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1951年2月,达赖喇嘛委派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为代表直接由昌都来北京。同时,从亚东派出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为代表经印度去北京。达赖喇嘛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证书,由上述五位代表全权处理与中央人民政府的谈判事宜。
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齐聚北京后,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李维汉为首席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于4月29日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谈判。双方经过多次洽商就有关和平解放西藏的所有问题达成协议。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正式签订,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胜利,是帝国主义分裂我国西藏阴谋的彻底失败,是西藏民族历史发展的一个划时代的转折点。
根据《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工作人员进入西藏,严格地、认真地执行《十七条协议》,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西藏僧俗人民和爱国上层人士的拥护和称赞。而帝国主义和西藏亲帝分裂势力不甘心他们的失败,继续进行种种阴谋活动,反对和破坏《十七条协议》。从《十七条协议》签订的最初日子起,围绕着执行还是破坏这个协议展开了复杂的斗争。
《十七条协议》明确规定:“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协议签字的墨迹未干,当时身任司曹的鲁康娃就公然扬言“饿走解放军”,下令禁止卖给解放军粮秣。1952年3、4月间,在鲁康娃和洛桑扎西两司曹暗中策动、支持下,发生了伪“人民会议”事件。他们策动和组织部分藏军、喇嘛、流氓等在拉萨进行请愿和武装骚乱,包围中央代表张经武驻地和噶伦阿沛·阿旺晋美的住宅,反对《十七条协议》,反对祖国。他们做得太过分了,输光了道理。经过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达赖喇嘛不得不宣布解散了伪“人民会议”,并撤销了两司曹的职务。
1954年达赖喇嘛来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从北京返回西藏时,伪“人民会议”的代表人物到康定、雅安迎接,并上书达赖喇嘛,要求恢复伪“人民会议”的名义,撤销对两司曹的处分。这种反对协议的行径,却受到西藏少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