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告诫: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

作者:李宏志 | 原创 | 2008-04-01 14:05 | 投票

小平先生的告诫,中肯而实际,面对现实,有震憾人心的警示作用。当今中国,贫富差距已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否已导致了两极分化,却颇有争议。在两极分化的成因上人们的分歧越来越大,其实质代表的是穷人和富人两大利益集团之争,是中国的改革往何处去之争。其实,在那里睁眼胡说中国没有出现两化分开的,只是那少数的所谓主流学者和经济学家而已。

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历了一个高速发展期,但中国的人均工资水平依然维持在美国的人均工资水平的4%,而当初与中国差距并不大的日本,在其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用了30年,人均工资追赶上了美国。日本到1993年的基尼系数是0.24,而中国的基尼系数1978年是0.21,2005年是0.46,现在应该更高。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2006全球财富报告》:在中国,0.4%(150万)的家庭占有了70%的国民财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少数人拥有财富最集中的国家,中国的两极分化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只有消除了贫困,消除两极分化,社会才有可能和谐。为此,有识之士建议,“只有全面地、持续地提高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收入,限制少数高收入者收入,打击非法收入,把激励少数人的标准降低到社会财富和分配可以承受的程度,消除住房、医疗、教育等强制消费和没有福利保障的后顾之忧,才能扩大社会的消费规模,才能驱动市场规模和经济规模的扩大,才能为更广大的民众就业和增加收入提供广阔的空间,才能最终实现消除贫困的目的,否则,两极分化地竭泽而求鱼,只能自毁前程。”

其实,收入不公、贫困加大的问题,也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使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工农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得到扭转”的目标。“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从2007年开始,国家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此举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中央决心通过反贫困、收入再分配和取缔非法收入,中国有望在十年内解决财富两极分化问题。

“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1] [2] 
Baidu 广告
Google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