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成果的社会分类

作者:戴英马 | 原创 | 2008-04-15 21:12 | 投票
标签: 分类 劳动成果 
    劳动成果的社会分类

  内容提要:生产商品的劳动部门与不生产商品的劳动部门的差别无疑是客观的、也是重要的。商品形式这种社会形式的重要性在于,这是劳动成果表现为交换价值形式,从而表现为价值形式。投入到流通中的、采取交换价值形式的社会劳动成果的数量就这么多;那些没有表现为商品的社会劳动成果,并没有投入社会的总流通洪流。

  按当今西方的统计方法即按联合国的统计方法,所有的社会劳动部门均属于生产部门。从某些表面情况讲,似乎有道理,即如国家机关,公务员也有工资收入。但其无理之处同样十分明显,其中的固定资产虚拟折旧方式计算名义收入就足以说明,国家机关等机构,性质上根本不同于生产商品的企业。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也不是出售自己生产的商品的结果,而是来源于财政拨款。

  以往社会主义国家的统计,把生产部门限于生产物质商品的企业等生产单位,而撇开生产了非物质性商品的生产单位,其根本缺陷也是没有看到客观存在的社会形式差别的重要性。就商品的社会形式讲,非物质性商品和物质商品是没有区别的。人们没有意识到,他们所犯的实际是自己极力批评的西方学者同一类毛病。

  从使用价值的角度看,管理劳动成果与物质类单纯性消费品、非物质类单纯性消费品,是有重大差异的。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下,人们需要有这一类劳动成果,形成具体的为社会所接受的秩序和规则。但人们只是在这样的秩序和规则下活动,却不是去享受这些秩序和规则。事情的一般性质在于,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下,一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一定的社会规则的被普遍执行,总是需要耗费一定量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与其他类型的消费品不同,管理劳动成果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按事物本身的内在要求讲,降低管理劳动量在全社会劳动总量的比重,力求减少管理劳动的支出,是发展的总趋势。至于具体怎样做到这一点,取决于现实的社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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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社会,由社会形式差别决定的劳动成果的分类,仍然是一个重大问题;由劳动成果的使用价值差别决定的分类,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清晰地了解这些客观地存在的社会分类的性质,对于理解当今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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