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锋》序(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再认识

作者:邹东涛 | 原创 | 2008-04-21 17:37 | 投票
  当人们在实践中认识到经典社会主义和经典市场经济的缺陷和矛盾之后,就力图在实践中寻求一种新的经济体制,这种新的经济体制对计划和市场、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都能够既克服其缺陷、又能弘扬其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中国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探索”中取得的重大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本来之义,就是“优化组合”:以社会主义的目标和原则控制和引导原生市场经济的弊端,以市场经济来激活社会主义。

  2.“两个必须”、“两个坚持”和“两个完善”。有一句名言说: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两个探索”中,理论不一定总是灰色的,实践之树也不一定常青,“理论上说得通,实践中行不通;实践中行得通,理论上说不通”的事情大量存在。如何处理好“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遇到的困难往往是理论思维和推导所难以想象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并不能时时处处确保“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优化组合”,常常出现“非优组合”。有时候,社会主义的原则“约束”和“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有时候,市场经济的原则又“侵袭”和“冲击”了社会主义。问题的难度还在于,哪些属于“约束”和“阻碍”、哪些又属于“侵袭”和“冲击”,又怎样解决“非优组合”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争锋”,核心是围绕着“两个要不要”和“两个怎样”:要不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怎样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要不要坚持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和怎样坚持市场化方向。改革需要反思,但是,反思改革的正确立足点是“两个必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必须坚持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既不能因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而否定市场化改革,也不能因为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而偏离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其内涵包括“两个坚持”:一是在基本制度上必须坚持

  “社会主义”,这是中国的国情决定的;二是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必须坚持“市场经济”,这是资源配置的内在机理决定的。我们要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内涵也包含着“两个完善”:一是完善“社会主义”,二是完善“市场经济”。在改革争论中,有一种“数量论”的分析方法:是社会主义多了、少了?还是市场经济多了少了?这种分析并非没有一点道理,但却不怎么科学。因为在任何时候,我们不能静态地看待“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多次说:“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要探索。”既不能把当期的“社会主义”看的完美无缺,而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市场经济”;也不能把当期的“市场经济”看的完美无缺,而把所有问题都归结“社会主义”。客观情况应当是,我们现存的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都处在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之中。在改革中,既有现存市场经济中的不完善因素偏离、冲击和侵蚀社会主义的问题,也有现存社会主义中的不完善因素偏离、冲击和侵蚀市场经济的问题。只有深刻认识和切实做到“两个必须”、“两个坚持”和“两个完善”,才能高屋建瓴地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目标。

  (邹东涛,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物理系和经济管理学院。先后任国家体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副院长兼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秘书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辑,特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出版有《中国经济体制创新》等20著作余部,主编《中国改革攻坚》等丛书150余卷,发表论文1000余篇。)  
 [1] [2] 
Baidu 广告
Google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