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来看,长株潭新特区概念对房价是有一定的支持力。只是,作为市场经济要素的房价,涨跌具有周期性。无论是供求关系还是房价的涨跌变化,都不宜漫无时间约定地去看待,要有时间阶段性概念。
从近期来看,在这个一直没有诞生过在全国范围内拥有高知名度的跨省多城市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品牌开发商的极具娱乐精神的消费型城市,长沙房地产将同时面临大量楼盘(其中不少是大盘)集中井喷上市、产品供应急增的阶段性供大于求的严峻现实。在目前房地产情势下,在阶段性时间范畴内,长株潭新特区概念对房价上涨不一定具有支持力。
而且,对于长株潭新特区概念,公众可能还存在认识与理解上的误区或舆论的误导。
首先,有人常以“长株潭一体化”来做为支持房价上涨的重要理由。实际上,很难找到在哪份政府正式文件中出现过“长株潭一体化”措辞。这就是说,长沙、株洲、湘潭,在行政区划上依然是三个不同的城市。那么,就得要在市场一体化上下功夫了,但这需要个相对漫长的时间。而且,由于湘潭、株洲无论在房价价位方面还是开发商规模或是楼盘品质方面,均与长沙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房价方面存在一定的落差。这样,在一定的阶段性时间内,首先可能主要是株洲湘潭相对利好。
其次,长株潭新特区,中央政府批的实际上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两型社会,与历史上中央政府所批准的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等,有很大区别。
第三,现在的新特区已经很多,不再具有历史上那种很“稀缺”性。
第四,众多新特区大多数在长沙的周围。与湖南相临的省份,只有江西和贵州没有新特区。广东有深圳等特区和广州这个一类城市,湖北武汉既是新特区又是华中中心城市,重庆不但是新特区而且是直辖市,四川有成都新特区,广西有新批准的具有边境优势的北部湾新特区。这些新特区、一类城市、中心城市几乎把长株潭包围了起来。3月28日在北京发布的《2007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的结果显示,在综合竞争力排名上,长株潭城市群排在第11位,而成渝城市群、武汉城市群分别位居第6、第7位。在单独城市竞争力排名方面,深圳排在综合竞争力前十名的城市中的第2位,深圳、武汉分别排在人才本体竞争力前十名的城市中的第4、第8位,重庆、深圳、广州分别排在主要产业本体竞争力前十名的城市中的第5、第7、第8位,而在上述三大重要指标中长沙均在10名以外。长沙正好处在华南中心城市广州(外延包括特区深圳等)和华中中心城市武汉(外延包括直辖市重庆等)之间。一般的企业、机构,在布局上很难在如此密集的地方同时设立企业(经济)总部(或区域总部)。想要让他们从深圳等特区、广州、武汉这样的区域中心城市、重庆直辖市等地将企业(经济)总部(或区域总部)争取到长沙了,不但在目前的难度很大,而且需要时间。而万科在2008年将长沙而不是将同属“3+X”的X中的武汉或成都或重庆市场从机会市场调整为战略市场,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万科并声称长沙万科将由单项目开发变成多项目同时开发,2年内进入长沙房地产开发企业前3甲。至2010年,在建项目要达到8-10个。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其原因,除看好长沙的中长期潜力之外,看中长沙近期将有大量二手地释放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