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个口号的意义超过了对效率的强调。它冲击了分配关系,同时也冲击了人们脑袋里的秩序。眨眼间,中国的“吉尼系数”就高过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但尽管劳资关系和城乡关系因为利益的分化出现了不和谐,中国社会还在包容这种变化。
中国民间组织的力量也迅速成长壮大了。农民新型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总数已经突破15万个,比较规范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4万个。城市里正在兴起各种形式的志愿者组织,特别是环境保护方面的志愿者组织十分活跃,引起国际机构的关注。中国政府推动的“村民自治”尽管遇到不小的困难,也已经成了不小的气候。 中国地方政府的“违轨行为”常常使中央政府头痛,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地方政治中不时冒出有创新意识的政治家,向社会显示他们的魄力和智慧。人们知道乡镇一级的直接选举有悖于宪法,但乡镇直接选举的成功却捷报频传。就在2004年,江西省的官员在他们那里推动村落社区的志愿者活动,云南的官员在一个县域范围里搞党政领导直选,河北的一位县委书记在村级村民代表会议上搞制度创新实验,湖南等省正在加紧村级组织的“党政合一”试验。林林总总,不胜枚举。所有这些并不都是在中央指示下发生的。 对旧秩序冲击的力量最大莫过于中国加入WTO。1989年由8家机构制定的8套改革方案比起WTO章程实在是显得保守和妥协。那个时候,这些改革方案激进到难以被社会所承受的地步;仅仅一个价格闯关就惹了不小的乱子。事过境迁,时代变了,变到10年前难以想象的地步。中国外贸总额一举突破了1万亿美元,外贸依存度达到了70%左右。中国受到了国际规则的约束,就像欧洲国家受到欧盟约束一般。要说中国社会走向多元化,莫过于这个变化。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上述国家在农村社会领域财力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国农村社会结构正在悄然发生深刻变化。首先,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采取多种“反哺”农村的措施,使农村干部的社会角色在农民心里有了一定转变,干群关系的改善有了新的基础。其次,国家在农村投入的增加使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的均等化有了良好开端,农民开始享受到初步的国家公共服务,由此开始确立农民平等的公民地位。第三,农村社会的开放还导致农民对公共品的需求大大突破了村庄范围,农村由“熟人社会”渐渐转向市场化的“陌生人”社会,由此产生了对民主法治的强烈需求,从而要求政府服务方式转变变得更为迫切。第四,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深入贯彻,农民的组织程度不断提高,为农村社会稳定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最后,农业生产力的迅速进步使农民在更深的程度上卷入了市场化过程,农村社会的开放度大大增加,农民的思想观念有了积极变化,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大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