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的基本管理要求

作者:陆万东 | 原创 | 2008-04-30 14:29 | 投票

房地产开发 施工实战之(10

 

施工现场用电的基本管理要求

 

作者:陆万东高崇品牌机构[国际]-  万润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  CEO -转载请署名原作者

 

(一)电气系统的管理

1、        现场中从事电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有有效电工操作证。各分包单位、施工队电气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进场时必须佩带证件到工程部进行登记,交操作证复印件一份,以备今后工作联系管理之用。

2、       现场中电气布置应按现场临时用电布置图进行布置,电缆敷设电缆沟后要做好保护措施。在穿过道路时,上面应做承重板遮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缆中断头接线,如必须从中接线,必须报请动力部进行核准,并指派专人操作。

3、       现场中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分配电箱、电工房、总配电箱及塔吊、对焊机、施工电梯、钢筋房中各大中型固定分开关箱、电机处须做重复接地,各接地点接地电阻要做好测试并记录,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加装人工接地体。

4、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及用电器具应保持干燥、绝缘良好,馈电线无破损且绝缘良好,并应从漏电开关馈电。各电气器具应按所处现场(如露天、室内、高湿度空间)不同采取有针对性的防雨、防潮、防撞击措施,确保用电安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接地保护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

(二)对电工人员的管理

1、         电工操作人员应服从项目及机电工长安排,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或值班场所,有事须向机电工长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2、         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委托或委派无证人员代替操作,若违规让他人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项目部进行严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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