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论是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后无论做何种选择:都解放了他们的生产力!
2.农民能否拥有土地的第二个关键是:是否构成对社会和谐的破坏。
分析这个问题首要是对把土地转让出去的农民(无地的农民)的未来进行分析。那些认为自己不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能成为什么呢?(1)城市的工人或者其他服务就业人员;(2)城市的商人或者农村的商人;(3)农场的服务人员(雇工)。最担心的是他们成为彻底的无产着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问题的实质其实非常简单:现在的大部分农民实际就是无产者(因为人均土地太少,一家只需要一人耕种就可以了,其他就是失业者,失业者不是无产者吗?),当然他们不是彻底的无产者。因为他们拥有自己在农村的房产。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转让了自己的土地,但是不意味着他们所有人也会转让他们的房产!现在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构成对社会的和谐的破坏,那么他们在得到土地所有权后,成为拥有一定资本的资本家,他们更不会构成对社会的和谐的破坏。反之,如果现在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他们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那么他们一样会构成对社会的和谐的破坏。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农民能否拥有土地与会否构成对社会和谐的破坏无关!
既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那么我们不难得出大结论: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正确选择!
二.农民能否拥有土地的第二个关键是:农民拥有土地是否会造成土地的流失,破坏国家整体的粮食安全。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必须正视耕地正在大量流失成为建设用地的现状。目前耕地流失成为威胁我们国家整体的粮食安全的最大隐忧!
3月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说,“中国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知的核心是两点,一是要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要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通知明确提出,“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毁坏农田”,对“粮食主产区和优质耕地地区的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
为什么耕地屡屡被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呢?其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耕地的产出很低,作其他用途可以获利更多!那么我们要进一步要问:这个利归谁所得了?是谁想得到这个利?是农民吗?答案显然不是。利益归地方政府或者集体组织所得----其实就是腐败的根源之一。要彻底解决这个现状一当然是靠法规法律和政策;二。同样还是靠靠法规法律和政策:即清晰耕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其一:如果农民拥有耕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那么这个现象只会得到根本遏制而不是扩大,农民违法和腐败孰轻孰重?。当然我们也无法排斥拥有耕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农民未来也会违法将土地转让给需求者另做他用,但是国家的法律可以制约这个问题。个别农民违法和彻底铲除腐败一个根源孰轻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