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什么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
在《资本论》中,除了资本主义的地租之外,还在多处论述了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与合理的农业的不相容性。其中“合理的农业”的德文原文是“die rationelle Agrikultur”,我理解所指就是农业生产中的“长期、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意思。而这正是我们今天所提倡的“科学发展观”在农业生产方面的重要体现。“资本主义制度”的德文原文是“das kapitalistische System”,即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和生产方式。合理的农业与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从一个侧面正好可以解释为: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在农业部门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使农业经济做到“长期、协调、可持续发展”。马克思的这些思想我认为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和基础的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垄断(即土地私有化)本身的荒谬性。
这不仅从人类社会一般的角度来看是荒谬的,而且“在一定的发展阶段,甚至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观点来看,土地所有权也是多余而且有害的。”此点前面已有引述,这里不再重复。
二是资本主义农业所造成的对于农业生产上的两种最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破坏。
正如马克思在谈到“大工业和农业”时所说的(这里把资本主义农业的历史进步性撇开不说):
“如果说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大多避免了机器使工厂工人遭到的那种身体上的损害,那么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在造成工人‘过剩’方面却发生了更为强烈的作用,而且没有遇到什么抵抗”。
“大工业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是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因此,农村中社会变革的需要和社会对立,就和城市相同了。……农业和工场手工业的原始的家庭纽带,也就是把二者的早期未发展的形式联结在一起的那种纽带,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撕断了。……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在农业中,像在工场手工业中一样,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转化同时表现为生产者的殉难历史,劳动资料同时表现为奴役工人、剥削工人和使工人贫困的手段,劳动过程的社会结合同时表现为对工人个人的活力、自由和独立的有组织的压制。农业工人在广大土地上的分散,同时破坏了他们的反抗力量,而城市工人的集中却增强了他们的反抗力量。在现代农业中,也和在城市工业中一样,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量的增大是以劳动力本身的破坏和衰退为代价的。此外,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