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应是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作者:于清教 | 转载自传媒杂志 | 2008-05-11 11:14 | 投票
标签: 社会责任感 
  ■义之所当,千金散尽不后悔

  为什么做一个优秀的人文频道就一定要放弃盈利呢?

  陈平说,因为他困惑。

  当然,他自己也说,不能否认现代社会里传媒产业的商业属性。既然如此,自然就避免不了盈利的驱动。当他所认同的理义与商业利益发生尖锐冲突的时候,他真的不知道如何才能既爱利,又爱理?而在他看来,这种冲突在媒体具体的运作当中时常发生,很多媒体为了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难以抵挡利益的诱惑,从而去迎合人们的低级趣味,有的时候甚至毫无底线可言。

  而他只知道,媒体应当首先是社会公器,尤其是阳光卫视这样的媒体,首当其冲的是肩负的社会责任。他只知道,君子义以为上,是应当重义而轻利的。

  虽然他自认对电视行业所知不深,但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甚至被很多媒体称为“资本界的大鳄”,他当然知道如何才能盈利,正如他所说“如果我真的只是打算让阳光卫视挣钱的话,办法其实还是很多的”。

  陈平1990年下海,从学者转变为商人,用他的话来说,天天都在跟人的本质打交道,到如今已经将近二十年了。当问到他商海沉浮的最大收获时,他说,是让他成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人,从而能够客观、全息地来看待这个社会。现在过了五十岁,越来越知天命,也越来越执着于思考“人活着到底是图什么”?钱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是不值得为了它活着的。

  这种话初听来,似乎有点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的味道,毕竟他是上过“福布斯中国富豪排行榜”的人,尽管这个排行榜被他嗤之以鼻,但仍然足以说明财富对他而言早已不是问题,所以才能这么不计付出地来把阳光卫视办成阳春白雪吧。陈平也一再强调,不要认为他这样来办阳光卫视是在做一项多么伟大的理想事业,其实也只是为了追求“自我精神的满足感”而已。

  然而,难道所有拥有财富的人都能不再执着于追求财富,心甘情愿地为了这种“自我精神的满足感”不计回报地投入?

  “义之所当,千金散尽不后悔”,陈平虽然不致于为阳光卫视倾尽所有,但迄今为止,他为阳光卫视所花的钱已经超过了2亿,并且还将继续花下去。

  他仍然坚信,人们不可能仅仅满足于低级趣味,人类的良知终归会越来越觉醒。阳光卫视将以做“百年老店”的信念,执着于为人们发掘、呈现文化精髓,总有一天,人们会承认它的价值。“我打算尽自己的力量,抗战到那一天”,他笑着说,一脸的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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