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子政务的应用模式(电子政务的内容)
电子政务内容十分广泛,从电子政务服务对象看。电子政务的基本模式可以根据其实施对象和应用范畴划分为三种,即(幻灯24):政府间的电子政务(G2G,Government to Government),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G2B,Government to Business),政府对公民的电子政务(G2C,Government to Citizen)。
1、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G2G,Government to Government)。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应用于四种不同工作关系的政府机关:隶属关系,如国务院与各省政府;业务指导关系,如公安部与省公安厅;平行关系,如工商局与财政局;不相隶属关系,如国务院办公厅与军委办公厅。由此可见,G
在政府机关内部依靠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办公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政策、法规、决策等电子政务子系统遂行各个政府机关职能范围的各项工作,每个政府机关的电子政务系统又是整个政府系统的一个工作节点,既要有政务信息的输入,也要有政务信息的输出。政府机关之间主要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办文系统、一站式办公系统等工作系统,通过会签、联合行文、联合审批等方式,收发、传递公文及相关政务信息,实现上下信息互通,各政府机构信息共享,政策、决策科学可行,措施准确得当,实现网上交互式协同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务透明度。
政府对政府的电子政务可包括下述主要内容(幻灯25):(1)电子法规政策系统。对所有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和政策规范,使所有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实现依法行政。(2)电子公文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政府上下级、部门之间传送有关的政府公文,如报告、请示、批复、公告、通知、通报等等,使政务信息快捷地在政府间和政府内流转,提高政府公文处理速度。(3)信息统计系统。建立全面、完善的信息统计汇集、处理和发布系统,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信息前提。(4)电子财政管理系统。向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计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供分级、分部门历年的政府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包括从明细到汇总的财政收入、开支、拨付款数据以及相关的文字说明和图表,便于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掌握和监控财政状况。(5)电子司法档案系统。在政府司法机关之间共享司法信息,如公安机关的刑事犯罪记录,审判机关的审判案例,检察机关检察案例等,通过共享信息改善司法工作效率和提高司法人员综合能力。(6)政府突发事件与危机应急指挥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系的信息网络,既能够传递、汇聚、分析、评估信息,又能够预测、预警、指挥、调度各种资源。(7)监管与业绩评价系统。利用网络手段、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显示工具,对政策的落实、决策的贯彻、项目的实施、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实时、连续的监管,按照设定的任务目标、工作标准和完成情况对政府各部门业绩进行科学的测量和评估。(8)统一服务系统。利用网络的优势,实现政府系统内部的统一服务、优化管理,内容包括:电子培训系统、公务员招聘、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认证系统、电子会议与旅行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