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则认为,对于小医院、小诊所能治疗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完全可以大大放宽限制条件或者完全取消定点限制。这样既可减少大医院的压力,也可以让患者有更多的选择,同时也最大限度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打破目前医保所处的僵局。中国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说,如果没有定点制度,会进一步加剧患者涌向高端的综合性大医院的倾向。通过取消“定点”来摆脱医保目前的困境,不如以退为进,放宽医保定点的申请条件,让各医疗机构公平竞争,如此才能改变少数“定点单位”倚赖特殊身份而享受特殊待遇的现象。
在这方面,北京市已经有了一定的尝试,此种做作法减少一些目前“定点”制度产生的负面效果。2003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此文件,参保者就医时可以自由从16家A类机构中选择任何一家就医,不受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限制。这16家A 类医院既有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三甲医院,也有北京郊县的良乡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而参保者选定的“医保定点”机构也是每年一选的。如果患者觉得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提供的服务不好,可以在第二年更换医疗机构。
取消也必须有前提
从长远来看,取消医保定点是大势所趋。但应该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所有的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诊疗设备,都是合乎医保的规定的。目前有很多小的医疗机构,连医保最起码的一些规定检查都无法正常开展。因此,要全面取消“医保定点”限制的要求还不可能立即实现。
虽然,医保定点制度如果设计不合理,很容易产生定点医院垄断供给局面,也会造成资源、人才的更加集中,而且会导致医疗费用持续上涨,但也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现在的作法。为了百姓看病更为方便,我们应该让更多的医院获得医保的资质。但必须根据这些医疗机构的水准来判断,合乎医保标准的医疗机构才可以拥有这一权利。不能以拯救条件差的医院为目的,将“医保患者”当作拯救医院的砝码和工具。目前,执业资质对医疗机构来说是很容易获取的。一些诊疗能力很低的私人门诊都是有执业资质的。这部分医疗机构目前还不具备获取医保资格,也不能提供医保的种种服务,因此医保的标注不能以执业资质来划分。这样划分对患者和医院来说都不会产生正面的作用。
此外,“医保”的初衷是保障健康,而不是拯救医院。一些小医院硬件、软件都差,并不是没有医保定点所导致的,是因为这些医院技术水平、服务都存在问题。对于条件差的医院,希望通过医保获得大量病员,以此来救活条件差的医院,这是以救活医院为目的,而不是医保所应该主要考虑的。对于这部分医疗机构想要取得医保定点的资格,专家的建议是:临池羡渔,不如退而结网。
在医保定点的情况下,医保管理制度的确存在不少问题。取消“医保定点”想法很好,道理也正确,只是时机还不成熟,而且操作和制度设计方面也需要一个过程。希望通过取消医保定点制度来引入竞争的初衷是好的,但需要精心设计医疗费用支付制度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就目前医保部门的管理水平而言,还很难达到这些要求。用一个不成熟和不健全的方案取代另一个有缺陷的方案,并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
在目前的状况下,为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为了医保的利民作用有效发挥,医保定点机构要强化责任感,并加强自律。对于患者来说,也要有足够的责任意识。造成目前“定点医保”混乱决不仅仅是医疗机构和医保管理机构的原因,以医保定点药店的乱刷医保卡事件为例,很多消费者也有责任。其实,医保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一项制度能否有效地运行,离不开每个老百姓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说,“医保定点”制度也直接考验着每个消费者的责任感。
一方面是老百姓不断呼吁尽快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另一方面却是有限医疗资源的垄断与浪费。期盼中的医改方案应该注意到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想办法理顺医疗资源合理分配与充分利用之间的关系。因为,即使政府明显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投入,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满足全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要。挖掘现有医疗服务设施潜力,调动大小医院、诊所的积极性,或许是打破医保僵局的一条捷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