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商业模式在钻法律空子吗
□ 文 唐朝
商业模式别钻法律空子
理宾斯传媒:之所以不请小偷和强盗参与修改《刑法》,是因为不希望他们找到法律漏洞。现实中许多企业家往往认为自己比小偷和强盗聪明,不仅能够寻找到法律漏洞,还能够在商业模式中利用这些漏洞完成财富积累。寻找法律漏洞的人往往都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果就是作茧自缚。
案例:
认识周正毅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有“头脑”的人,他一边结交达官显贵,一边寻找着打开财富大门的秘籍,直到他发现房地产市场不仅可以迅速积累财富,而且当时的政策存在许多漏洞,于是周正毅在上海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
下面我们从周正毅的发展路径,以及两次犯罪经历分析一下商业模式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个人情况:
周正毅,46岁,1961年出生于上海杨浦区;初中毕业后顶替父亲在原上海锅炉厂工作,不久离开该厂;70年代后期,周正毅开始在上海淮海路倒卖外汇,继而开了第一个馄饨店;80年代中后期,周正毅以读书的名义去日本;1994年,周正毅与毛玉萍共同开设了“阿毛炖品”;2001年,周正毅成为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家庭背景:
父亲:原上海锅炉厂生产计划科科长。
母亲:原上海锅炉厂工人。
主要公司:
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农凯系鼎盛时期曾拥有英雄股份、海鸟发展、上海商贸、上海地产四家上市公司。
工作表现:
熟悉周正毅的人都认为:周正毅很勤奋,每天工作至少在12小时以上……
商业成就:
1.2000年,周正毅名列《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第94位;
2.2001年,周正毅名列《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第41位;
3.2002年,周正毅名列《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第11位。
原始积累:
“阿毛炖品”当时每年可以为周正毅和毛玉萍带来1000万元的利润。这是外界比较认可的周正毅赚到的“第一桶金”。
第一次犯罪记录:
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周正毅采用将虚增的7亿余元资本公积金转为实收资本的手法,使用虚假验资报告,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把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亿元增至8亿元,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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