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五年回顾

作者:刘文海 | 原创 | 2008-05-14 11:13 | 投票
标签: 回顾 政府改革 
  (八)加强行政监督,自觉把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各级政府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加强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特别是强化财政资金审计。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基本规范,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展开,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继续扩大。二是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我国的行政问责始于2003年非典期间。近年来,加大了对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的领导责任。加大了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对中央重要决策执行不力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典型案件有: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章建设、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重大施工事故、阜阳市劣质婴儿奶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郑州市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建设龙子湖高校园区、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等案(事)件。长沙、深圳、天津、重庆等城市和海南、河北、广西、甘肃等省份都出台行政问责相关规定。三是开展政府绩效评估。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在此之前,福建、广东、四川、山西、贵州等省份和厦门、南京、青岛、武汉、淮南、昆山等城市就根据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进行了政府绩效评估的试点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四是各地区各部门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促进了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截至200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80%以上的市(地)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

  (九)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一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重点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教育违规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提出了“四个坚决纠正”和“四个加大力度”的要求,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重点抓好防治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近年来,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对政府决策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国有资产的监管、土地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八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进行了部署。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三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近两年以来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项重点工作。以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为重点,在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商业贿赂行为。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金额70.8亿元。特别是查处了一批涉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初步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四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惩治领导干部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坚决查处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失职渎职和涉嫌受贿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改进政风。把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这部法律,依法加强公务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从严治政,加强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在政风建设方面,几年来重点抓了以下方面:一是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行政纪律,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狠刹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曝光并纠正了一批典型案件。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消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2006年10月,中办、国办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规范国内公务接待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认真清理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党员干部出国考察。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这些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地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注:本文作于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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