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新广东网报道,记者从广东湛江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九月,湛江市委组织部将对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电脑技能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格的要补课,经补课后仍不及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把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湛江市委书记徐少华表示,信息时代,很多新思想、新知识、群众的诉求等都在网上反映,如果领导干部不懂得互联网知识,不懂电脑,那将如何与民众对话,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要学会用电脑打字和上网了解掌握信息,接受新生事物,为地方办公信息化提供示范,提高行政效能和领导水平。
4月8日,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涪陵区反扒民警态度坚决:一抓到底。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把涉嫌盗窃数十起、涉案10多万元的几个嫌疑人的图片挂在“涪风论坛”上。此举立竿见影,警方很快获得线索,并在两天内抓获两个团伙,7日共有4名嫌疑人被刑拘。但个别网友却对这种发帖方式提出质疑,认为此举涉嫌侵犯嫌疑人的肖像权。涪陵区公安局反扒支队副支队长周涛在接受记者采访称,他们是首次采用这种方式征集破案线索。此前也未听说过我市公安系统使用过这一方式。发帖照片涉及4个盗窃团伙10多人。针对个别网友的侵权质疑,周涛称,发帖前,支队领导曾在一起商讨,也有领导存在“是否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疑惑。他们为此专门找出民法进行研究,最后认为不存在侵权。因为他们已经立案,视频资料是在侦查中获取,视频资料能够证明嫌疑人作案的事实,该资料将是司法机关定案的重要证据。发帖这种方式类似于通缉令。两者相同点是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作案事实,只是通缉令针对具体某个嫌疑人发出,而他们帖子涉及的嫌疑人具体身份、名字一无所知,需要借助网友进行指认。
4月9日,南方网报道,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使惠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文明出行等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市公安交警部门从4月至今年12月将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严管、整治。据悉,从即日起,市区行人违章或被罚款10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处警告或20至50元的罚款: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载人的;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此外,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应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者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市内鸣喇叭罚150元。严管、整治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规处以警告或200元的罚款:摩托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规定掉头,或者超车的。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由执勤交警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采取对违法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将罚款200元。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