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三秦都市报报道,4月7日,陕西榆林市纪检委作出决定,对绥德县公安局局长任文国、副局长马兴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07年12月25日,陕西榆林市绥德县一校长为解决学生助学金追着县长要求签字,还拉开了县长的车门不让县长走。随即教育局对其处以停职,并要求其向县长道歉。公安局以其妨碍公务为名要将其拘留7天。12月29日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强烈质疑。2008年1月4日晚上11点多,时任榆林市委书记的周一波带领榆林市委三名常委以及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教育局负责人一同连夜赶赴绥德县,深入调查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召开绥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干部会议,果断做出了六条处理措施,立即撤销县公安局、教育局的两个处分决定。绥德县县长、公安局长、教育局长要向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道歉。县长向市委写出书面检查;公安局、教育局向绥德县委写出书面检查,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职中校长高勇同志。。并连夜赶到校长高勇家,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对高勇表示慰问。绥德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县公安局、教育局领导当面向高勇表示道歉。与此同时,由榆林市纪检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
4月10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参加过广州召开的全国综治会议后到珠海法院视察。在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会谈中,王胜俊指出,要继续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王胜俊还指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要继续加强法院的执行工作,不能跟中国的老百姓说“执行率”的问题。王胜俊指出,法院工作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其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其二是要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下工夫;其三是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工夫。在谈到第二点时王胜俊特别指出,首先是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 王胜俊特别解释:“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王胜俊也指出,对于确实有从轻情节的,也要敢于从轻判处,“要全面理解,真正认识‘宽严相济’。” 王胜俊还指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要继续加强法院的执行工作,不能跟中国的老百姓说“执行率”的问题。“有人说国外的法院执行率也很低,30%、50%、70%之说的都有,但是我们不能跟老百姓说这些。判决了就必须执行,中国老百姓对司法的要求有自己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