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青年周末》报道:山东高唐网民讲述因议政遭拘押22天经历。2006年12月20日左右,董伟只因为在“百度贴吧——高唐吧”看到一条“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帖子后面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而王子峰,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也是在“高唐吧”里,发帖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县委书记一句脏话。最莫名其妙的是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至今他都不知公安人员为何突然抓他。结果是,当时有人跟帖说:“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指发帖人),速!!”,随后的跟帖有“楼上真逗”,“你没胆量,就该让别人说实话啊”,“发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担心你!”。令人意外的,这“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速!!”竟然不是一个玩笑。2006年12月底,这三人分别被高唐县警方扣留并刑事拘留,在案件的进程中,公安人员在抓人之后,竟然是“领导要听汇报,等领导定完再说” 。并被一再提请检察院逮捕。高唐县公安局以“案情复杂”为由作出的“延长拘留”的决定。2007年1月21日,检察院最终对3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在这期间,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他们看到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该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讲话。在电视解说词中,这三位本来并不认识的人,被说成“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才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他们已被羁押21天。 2007年6月19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王子峰、扈东臣也得到了大约1600元的经济赔偿。从重庆“彭水诗案”到山西“稷山文案”,再到海南“儋州网案”、安徽“五河短信案”等,几乎都是下级或群众用诗歌、信件、网文等方式批评当地领导,结果无一例外骂人者受到权力干涉下的惩戒。相似的案例一再发生,有观察人士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制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让一些动辄拿行政权力整人的人钻了空子。此事被中国青年报披露后,在网络媒体“高唐案”话题被封杀,事件虽然曝光,却一直杳无音讯。但是,其实已“迅速引起了山东聊城市委、市政府及高唐县相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3月24日上午,记者从聊城市纪委得到确切消息: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已被免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