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中国改革发展大事记

作者:黄振迪 | 原创 | 2008-05-15 21:23 | 投票
标签: 中国 改革 大事记 

    4月29日,四川新闻网报道,4月28日,由《南方都市报》记者采写的《四川凉山大量被拐骗的中小学生东莞做童工》的新闻迅速在中国新闻网、新浪网、腾讯网、凤凰网等29家国内网络媒体上报道后,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28日,记者从凉山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凉山州第一时间便作出了解救被拐骗外出打工童工的办法和措施。

   4月29日,广州日报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干部要把记者当合作伙伴。28日,广东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五十期广东学习论坛报告会,邀请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庆作“充分认识新形势新挑战,增强新闻舆论意识,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雄主持。王国庆指出,当前领导干部必须转变观念,改进方式,要把媒体当作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信息、提供服务,帮助记者完成采访任务,达到引导和影响媒体报道的目的。要按照快捷、有序、有利有节的原则,不断提高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的能力;坚持把媒体和记者当作合作伙伴和客户,做到“愿说、敢说、会说”,不断提高与记者打交道的能力,从而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林雄在主持报告时指出,广东是我国新闻媒体最为发达、新闻媒体引导舆论最为明显的地区,提高与境外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促进境外媒体实事求是地对广东改革发展进行客观报道,树立和提升广东在世界上的形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

    4月29日,《瞭望》新闻周刊发表评论:警惕“35岁现象”。 评论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最近发布消息称:自2003年至2007年5年间,该市检方立案查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高达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7%。这些人的犯罪行为多以贪污、受贿为主,在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5件特大案中,35岁以下的就占3件。35岁成为职务犯罪频发期。职务犯罪传统的“59岁现象”有所减少,35岁以下干部开始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文章提出的问题带有普遍性,但却在分析中刻意跳过体制的腐败必然性,显得非常肤浅。

    4月29日,新京报报道:环保部规定环境重大决策须征求民众意见。新组建的环保部28日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工作规则》。作为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委,环境保护部在制订三定方案的同时,确定了新部委的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了环境保护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职责,规范了内部工作程序。“科学民主决策”的章节在该《规则》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我们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一定要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社会公示、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相关部门、地方环保部门、专家和群众等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还要经过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或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论证。”周生贤说,环境保护部要做到“三个不决策”,即:未经调查研究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这份《规则》明确,环境保护部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领导全面工作,副部长、部党组成员协助部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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