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中国改革发展大事记

作者:黄振迪 | 原创 | 2008-05-15 21:23 | 投票
标签: 中国 改革 大事记 

    4月30日,新华网报道,记者30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就媒体报道的《工头拐骗四川凉山童工批发东莞》等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责成广东、四川两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目前,广东、四川两省已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展开调查。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公安部已派员赴广东指导、督促当地开展调查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童工问题,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问题规定等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使用童工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30日,新华网报道,青海省达日县公安局刑警队长遭“藏独”闹事者枪击牺牲。3月21日,极少数“藏独”分子煽动达日县上红科乡部分藏族牧民聚众闹事。达日县公安局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侦查,掌握了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的行踪,并于4月28日凌晨展开抓捕行动。行动中,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拒捕,持枪开枪与公安民警对抗,致使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拉玛才旦(藏族)身中6弹后牺牲。

    4月30日,新华网报道: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今天召开会议,回顾总结试点工作前一阶段情况,研究部署第二阶段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状况,深入查找问题和主客观原因,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科学发展的思路,把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扎实引向深入。

    4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40多名省部级干部:我们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充满信心。4月的北京,春意融融。来自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的40多名省部级干部,在中共中央党校,直面新的世情、国情、社情、党情,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开了为期10天的专题研讨,他们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充满信心。1、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发展,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道路的坚持。”联系“文革”付出的沉重代价、改革开放30年的成功实践,以及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曲折发展的历史,学员们充分认识到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完全正确的。 学员们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08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深受启发。通过自学,听取专家、学者的讲座,小组的讨论,大会的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放眼世界 走自己道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借鉴人类共同文明成果,但决不照抄照搬。经过不断探索,中国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民主政治道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方面的成效,引起学员们关注。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如何学习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学习外国,一定要符合本国国情和人民需求。 由于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基本国情不同,各国的民主政治有着不同的发展道路。“西方有西方的道路,我们有自己的道路。就像吃饭有中餐、西餐一样。”在与其他国家的制度对比中,学员们更加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的信念。3、解放思想 深化改革。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十七大描绘的民主政治蓝图,激发了人民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愿望,也激发了研讨者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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