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中国改革发展大事记

作者:黄振迪 | 原创 | 2008-05-15 21:23 | 投票
标签: 中国 改革 大事记 

    4月30日,京华时报报道,29日晚北京市海淀区发生2.4级的地震,海淀区、昌平区、石景山区等地有震感。市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值班人员对此解释说,地震发生时间为22时15分41秒,震级为2.4级,震源大概在海淀区地底约11公里处,具体位置为东经116度14分,北纬40度02分,海淀、昌平可能会有震感。市地震局陶裕录副局长介绍,北京就处在地震带上,发生这种小地震比较多,在震源十公里范围内,部分市民可能会感到有些震感,但不必为此担忧,“这种小地震一般就是几秒钟时间,没有危害,对于释放地层能量反而有好处。”

    4月30日,中国政府就北京奥运圣火在韩国传递过程中发生的中国留学生暴力事件正式表示遗憾。韩国外交部发言人文太映表示:“当天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何亚非在北京会见韩国外交部次官补李容濬时,就在圣火传递过程中受伤的韩国警察和记者表示了慰问和遗憾。他还希望韩国政府妥善处理中国留学生。”文太映表示:“这可以看作是中国政府对此次事件的正式立场。”韩国外交部当天就中国留学生施暴事件表示:“今后将和相关机构进行协商,严格对中国留学生和中国人发放签证。”警察厅厅长鱼淸秀当天出席国会行政自治委员会时表示:“将针对一名施暴的中国留学生申请事前拘捕令。”犯罪事实得到确认的中国留学生是就读于釜山S大学的陈某,他于27日在首尔奥林匹克公园前对行人朴某施暴,并向反对示威队投掷石块和瓶子。27日下午5时20分许在100多名中国人追赶在广场酒店前举着藏独旗帜的5名藏人,闯入酒店,并在此过程中,向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员朴某施加了暴力。首尔警察厅29日表示,对于在27日举行的奥运圣火传递活动中使用暴力的中国嫌犯,已查明多人的身份,目前正在追踪。

    4月30日,天府早报报道:成都警方2号预警 节日防诈骗。报道称4月29日,成都市公安局通报了近期的安全计划,并发布了今年第2号预警信息。并称,节前,成都市公安局专门发布了《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禁止违法信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通告精神,依法对以信访为名,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理。《成都市公安局关于禁止违法信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全文如下: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信访权利,保持我市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公民、单位或其他组织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二、严禁任何公民、单位或其他组织以信访为名,实施下列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以书写标语、大字报,散发传单、文字材料,穿状衣,举状纸,下跪、聚集、静坐、哄闹,呼喊口号或自伤、自残、自杀的方式信访;(二)围堵、冲击各级党政机关及党政会议场所;(三)拦截车辆,堵塞道路交通;(四)策划、煽动、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五)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六)组织、教唆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七)其他扰乱正常信访秩序的行为。三、对于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强行驱散;对继续滞留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强行带离。四、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月30日,东方网报道,俞正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益。4月29日,上海市委举行常委学习会,听取中央“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专题辅导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益,这是上海新时期新水平上攀登新高峰的根本保证,是建设和谐上海的根本保证。俞正声在讲话时指出,中央组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必将发挥重大推动作用。俞正声指出,民主与法治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创造和维护社会和谐的有力手段。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政府的权力是法律法规赋予的、公民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我们要进一步在全市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持续开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俞正声指出,要加强市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各级党委、纪委和政府部门要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司法机关要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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