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之后的建议

作者:何军邑 | 原创 | 2008-05-15 22:58 | 投票
  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认真作好“安民”的大文章,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灾区,深入灾民,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把工作做实做细,不可有丝毫的马虎和疏漏。认真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吃、喝、医、住、行等,保障食品、衣服、药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的持续供应,力争尽快恢复正常,使灾区群众的生活井然有序。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到灾区群众当中去,亲历亲为,解疑释惑,争当“排头兵”,做扎实细致的安抚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工作,把安抚工作做到每一个灾区群众那里。要告诉灾区人民,让他们坚信,党和政府始终是群众的贴心人、娘家人、自家人,小家失去了,但社会主义大家庭是充满温暖的,不管有多大困难,都可以得到解决,从而真正让灾区群众吃上“定心丸”,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宣传舆论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扬优良传统,做好党和政府的“喉舌”,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多做正面引导的工作,多做团结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把灾区群众的注意力最大限度地从沉于痛苦回忆,引导到恢复信心、建设家园、憧憬未来的良性循环中来。严厉打击散布和传播谣言的人和事,不给灾区群众造成新的恐慌。进行必要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多同受灾群众交流,让群众休息好,保证睡眠,疏导情绪。引导群众开展互帮互助、亲朋勉励和自我消化,给群众打气、鼓劲,让群众在时间的推移中从灾难的阴影里慢慢摆脱出来。

  社会各界都要关注、关心、关爱灾区人民群众的灾后生活和生产,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农业和粮食部门统筹充裕的粮食和食品,让灾区群众有饭吃。民政部门组织力量,搭建临时帐篷,安置群众住得稳;调拨和发放救灾资金和衣物,保证发到每一个人手中。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卫生部门组织足够的药品和医务工作者,及时给灾区群众送去健康。公安部门始终加强稳定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价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和囤积居奇的不法行为,稳定灾区物价。交通部门投入兵力,清理和修复道路,保证道路畅通。通信电力部门抓紧抢修在地震中损坏的线路,力争尽快恢复正常。教育部门把临时学校设在帐篷里,让孩子们尽快复学。文化单位组织开展赠阅图书、流动电影院和义演等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工会、妇联和团委等都要发挥职能作用,为灾区群众做好服务。保险机构要集中专门工作人员,做好保险理赔工作。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和妇儿基金单位要做好社会募捐,把募捐资金及时送到灾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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