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营”独创理论研究(一)

作者:伍天友 | 原创 | 2008-05-16 01:11 | 投票
  

  在城市的发展史上,“城市经营”的出场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这一事件对城市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还不是那样黑白分明,但无疑是重要的。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竞争的现实,特别是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现实,对城市管理及其相关利益者提出了一系列问题,需要人们在这种挑战面前有所回应,尽管有些声音是无序的、凌乱的,甚至是单纯而幼稚、激情而盲目的,其所反映出来的正是城市发展的迫切性和其所面临的理论危机。一方面,是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和方法溢出原有领域的边缘界限,向商品或企业经营的思想扩展和推移;另一方面,以营销策划界为代表的品牌营销理念不断向城市管理和发展领域渗透。这两股力量就象地壳板块运动一样,把“城市经营”挤出了地平线,进入我们的视野。

  城市,这样一个人类繁衍生息的综合环境,本是商业贸易的发祥地,在促进商业经济繁荣的同时,反过来被商品化了。在被赋予商品属性的同时,被资本化、品牌化、符号化了。交换价值的显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也意味着“经营”成为城市管理的主要方式。交换价值的丰寡成为城市管理水平的核心指标,甚至具有压倒其他一切话语的特殊优势。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下,我们更多体会到的不是对城市管理和城市文化的丰富与建树,而是对城市发展战略系统性的稀释,和对城市文化多元性的腰斩。

  “城市经营”概貌

  当我们谈及“城市经营”时,总是离不开美国的营销大师——菲利浦·科特勒。正是他搭建起了“城市经营”的舞台。“象产品和人一样,地理位置也可以成为品牌”;“一个国家也可以象一个企业那样用心经营”。这些概念已然成为“经典”,成为中国城市“经营”的思想地图和“经营”行为的大师级旁证。“城市经营”为中国的营销策划产业烹制了一块香甜诱人的大蛋糕,为中国的市长大人们上了一堂免费的“城市CEO”课程。在拥疐和追捧的另一面,则将“城市经营”视为洪水猛兽,这一提法至今都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同,因为借“城市经营”之名而行“买卖”城市资源之实者,也并非虚妄。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和针锋相对的态度之间,是通过对“经营主体”和“经营客体”进行内涵界定的中庸之论。其导致的是另一场“经营主体”和“经营客体”的争论。“城市经营”从诞生时的概念之争发展成当前理论界普遍的敬而远之,逐渐转向了另一个较为“安全”的概念——城市品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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