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珉的认识缺陷究竟在哪里?
前不久,笔者曾经发表过《上帝的母亲究竟是谁》的文章。其意思是说,如果存在上帝,上帝也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母亲,而上帝的母亲不是别的,正是“宇宙万物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物质运动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或者说物质运动都得符合一定的原理;第二、人类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如果没有人,也就不会有人类的所谓“阴间”和“阳间”。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人类划分出来的。(“规律性”、“原理”、“自然界”、“人类”从哪里来?从超人力量那里来——陈嘉珉注)
读者不妨设想:如果连人都没有,还有“以人类为中心”的“阴间”和“阳间”这种划分吗?当然是不会有了。诚然,也同样不会有包括上帝在内的、各路神仙的存在,因为上述所讲的各路神仙只存在于人们的心里(那么“心”存在和来自于哪里——陈嘉珉注)。大家知道,“心”或者说“人脑”这种东西,只是人体的一种器官,在人体都没有的前提下,又怎么会有人体某一器官的存在?即便有,那它也不可能有“心病”,更不可能思维。
以上,是笔者驳陈嘉珉的、《阴间是阳间存在的根据》的、最基本的“证据”。当然,《阴间是阳间存在的根据》这篇文章,也是陈嘉珉先生所指的“超人力量”之所以“存在”的“依据”。请问,上述两种“证据”谁更有说服力?无疑,绝不是陈先生,因为他至今也没有拿出一篇能够批倒笔者论点的文章来。当然,他也没有闲着。那么,他在干什么呢?大家知道,他在《与繁星对话》呢!
谁说中国没有自己的主体文化?
可以肯定,陈先生只能《与繁星对话》,因为只有“繁星”能够支持他的观点,而“繁星”又是个“不会说话”的“非人”,而是他陈先生假设出来的一个“对话奴隶”罢了。如果陈先生不认同,那就与笔者讨论一下,究竟是否存在上帝的问题,我这里有的是反驳其言论的言论。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从侧面入手,讨论起《中国主体文化的致命缺陷》来。而他的理由是什么?——中国人没有像上帝一样的崇拜物。
试问陈教授,你怎么知道中国没有崇拜物?如果说中国人没有自己崇拜物的话,那请问,老子的《道德经》中提到的那个“道”,又是一种什么东西?又怎么会有老子的“道法自然”、孔子的“中庸之道”,和毛泽东同志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的《语录》?诚然,中国人所崇拜的这个“道”不是神仙的化身,而是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即物质世界为何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道理。(中国主体文化的致命缺陷是缺乏超人信仰——陈嘉珉注)
追求原理而不仅仅追求真理,乃中国主体文化。然而,我们的陈嘉珉先生,愣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于是,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他便把中国古人提到的那个经济社会学假设即对“小人”与“君子”的分化也给搬了出来,并且、竟然错误地认为,“小人”是指“百姓”,“君子”是指“帝王将相”。竟然不晓得,所谓“君子”与“小人”是指人的一种行为,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的褒贬。实在是令人遗憾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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