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桂龙医药有限公司与张建华其他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作者:李俊 | 原创 | 2008-05-16 20:07 | 投票
标签: 山西 纠纷 药业 
  2003年03月,由中国产品安全评价检测中心、中国调查统计行业协会、中国名牌商品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国市场消费产品‘无假冒、无投诉、无缺陷’调查监测活动中,荣获同行业“十佳”品牌。

  2005年度,“慢严舒柠”清喉利咽颗粒被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评为非处方药(中成药)品牌销售第四名。

  2005年01月13日“慢严舒柠”系列清喉利咽OTC药品的辅助商标“桂龙”商标获山西省著名商标。此前,根据商标《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桂龙”商标已于1997年06月26日在日内瓦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的备案注册,受相关成员国广泛的法律保护。

  随着“慢严舒柠”系列清喉利咽药品,公众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及市场销售份额的迅速增长。近年来,一些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厂商或药商,无视原告知识产权成果,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恶意生产或销售与原告“慢严舒柠”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产品,进而损害原告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原告因此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长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艰难的注册商标打假活动,其中2006年是原告“慢严舒柠”注册商标被侵权的重灾年:

  1、2006年07月24日湖北省工商局印发“关于组织查处销售侵犯“慢严舒柠”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工商局组织商标打假活动并上报结果;

  2、2006年07月26日青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认定:陕西瑞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曼咽舒宁爽口青果喷剂”、陕西益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慢严抒咛益君口清喷剂”、洛阳汉木生物工程生产的“汉木草牌慢咽抒宁金银花咽喉冲剂”均伪造政府批号,属于假冒产品;

  3、2006年07月31日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认定:福建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慢咽抒宁牌慢舒冲剂”政府批号、地址、电话均系伪造,属于假冒产品;

  4、福建省福清市工商局工商检处字(2006)第8号行政处罚决定,对福清市老药工药店的侵权商品“慢严抒咛”益君口清喷剂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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