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城管局长承诺后湖北又发生打死人事件!

作者:李宏志 | 原创 | 2008-05-02 16:40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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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中国各地近300位城市管理执法局长向社会发出“文明执法”承诺,希望以实际行动重塑公众心中城管执法人员形象。承诺其所在机构将“树立亲民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城管”。他们同时对最近南京发生的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居民严重冲突事件表示“震惊”,对粗暴执法予以了谴责。

     可是,就在这三百名城管局长发出承诺的第三天,也就是429日,湖北又发生了一起三轮车司机与城管队员发生“冲突”后死亡事件。据目击者称,28日下午,有四五名城管人员在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段检查过往麻木5时许,一辆麻木车驶来,车上下来一妇女,几名城管人员上前,和麻木司机发生肢体接触,并有打斗行为。随后又来了五六名城管人员,不久,麻木司机倒地,城管人员将他送往医院救治。这名麻木司机叫黄本生,今年55岁,城关镇人。据南漳县人民医院一名医生介绍,黄本生被送到医院时,不停地叫嚷头疼、腹疼,医院为他进行了CT等检查,除体外部分有挫伤外,未发现其生命体征有明显异常。29日上午,黄出现危险后,医院立即抢救,但已无力回天。目前,该县纪委、***等部门已介入,涉事的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

    看看,又出现了与城管有关的死人事件,而且,据三百名城管局长所谓的文明执法“承诺”不过三天的时间里。不知当时也承诺了的湖北省的城管局长们现在有何感想?

    承诺文明执法后后继续暴力执法,说了不做,说了白说,这样的承诺,与其说是做秀,不如说他们睁眼说瞎说早已习以为常了。

   看来,得有专门管“城管”的队伍了,否则,打人事件不会停止的。

 

 

网上最新消息:

今天尸体解剖已经结束,据死者家属口述:

1、黄的肋骨断裂一根,断裂处很整齐;
2、肝脏破裂,被震掉一块;
3、睾丸被(踢)烂;
4、心脏一根血管破裂:
5、下腹内脏全部破坏(已经送武汉协和医院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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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期部分有关各地城管打人伤人事件:

 

1:2008年1月7日,湖北企业家拍摄城管打人遭群殴身亡
2:2007年04月25日北京一老教师斥责城管队员野蛮执法遭暴打
3:2007年05月22日 江苏城管野蛮执法老太被踢下身小便失禁
4:2007年06月11日 河北残疾人驾三轮遭殴打打人者疑是城管
5:2007年06月08日,河南郑州市城管打伤女大学生
6:2007年06月12日成都小伙指责城管野蛮执法遭暴打吐血
7:2007年05月28日河南乘客帮拉车老人说话遭城管暴打
8:2006年04月17日 残疾老汉被城管扔进绿化带
9:2007年07月11日 城管20次没收不开单店家当街自毁家当
10: 2007年07月03日未满18岁残疾少年摆地摊与城管发生冲突受伤
11:2008年01月09 卖花姐妹称遭城管言语调戏要其道歉挨打
12:2007年09月09日 城管协管员被指打伤孕妇警方介入调查
13:2007年09月04日深圳城管协管员拒交停车费打保安
14: 2007年12月15日 城管与收废品女子起争执市民劝架遭围殴
15:2007年07月10日 广东七旬老太遭城管殴打被扇8个耳光
16:2007年07月05日 西吉城管人员当街围殴记者城管队长带头
17:2007年10月10日城管被指打伤残疾商贩 伤者双耳流血确诊为内耳震荡
18: 2006年10月18日深圳城管和民兵200余人街头械斗
19:2007年06月17日 兰州城管撕裂摊主耳朵 遭市民围堵4小时
20:2008年1月7日天门市水利局下属建筑公司一负责人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由于拒绝删除图片,遭城管围殴致死。
21:2008年4月25南京两位市民因为讽刺执法的城管,被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其中一位市民大便失禁、右臂骨折。


                        城管打人何时休?

                                                 文/李宏志

 

    其实,有关各地城管打人,甚至打死人的消息,自各地有了“城管”这个部门以来,城管野蛮执法甚至打死人的事件,三天两头就会见诸报端,早已引起众怒和公愤。

   面对此比比皆是,触目惊心的“城管打人”现实,无奈的老百姓总结了三个最让人害怕和愤怒的事:矿难、欠民工工钱和城管打人!人们早已见惯了保安打人,对城管打人,开始还“认识”不足,以为,毕竟是国家公职人员,是执法部门,人员的素质应该是高的,应该是讲道理的。可是,我们英勇无畏的城管们,很快就以自己的大无畏的流氓精神,打出了英名,打出了气概,让一些百姓闻之吓破了苦胆,让一些商贩见了屁滚尿流!

    真的,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屡见报端,甚至有的百姓称他们为“拳头队”,“暴力队”。城管的名字在百姓的心中一下名声“大大的坏了”。“城管”的名声不好,总有人将原因归结为城管在执法纪律上缺乏明细可操作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进行了三次大的机构改革,目的都只有一个——缩减机构,精兵简政。可精来简去,城管的机构却越来越臃肿,城管的人员越来越膨胀。本人所在的城市,现在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编制与人员规模都是空前的。城市管理,原本有各类政府机构分工明细地管着。治安,有***局;市场管理,有工商、税务;城市清洁,有环卫;环境,有环保;城建,有建设局;一句话,“城管”管的事,哪一样没有政府相应的机构归口管理呀?别人能管的事,城管却硬来插手,能不乱么?这样的机构重叠和多头执法,岂不是给了政府机关执法不力,执法时互相推诿或因利益抢功,找到了最好的借口了吗?不是给百姓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么?谁为这些蝗虫一样庞大的队伍“埋单”呀?当然是百姓和地方财政了。

     按说,国家对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求的应该是非常严格的了,据有媒介报料:***局不是正式干警不敢穿警服,工商局不是在编人员不敢戴大盖帽,但城管不同,只要招进去,肩章、大盖帽就一应俱全。在一些地方,一个小小的城管中队长,可以不给上面打招呼,随意安插自己的三姑六姨和江湖朋友,甚至痞子、恶棍混迹其中,反正都是临时聘用,虽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但是工资可以靠他们那顶“大盖帽”来创收,收入可以在百姓身上榨取,从所谓的罚款中提成。于是,在一些地方,城管几近成了一群肆无忌惮的“匪帮”!有的打着“综合执法”之名,干着中饱私囊之事,将可怜巴巴的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经营的修鞋摊点霸占,然后拿出来公开拍卖;或收走拉走摘掉经营者的广告牌和门头牌照,然后由他们指定地点制作和收费;有的,像土匪下山一样,一路汽车笛声狂响,折腾得暴土扬长,鸡飞狗跳,所到之处掀摊子、砸店子、赶贩子,折秤杆子,把风吹日晒中推车叫卖嫌几个小钱的小贩们赶得又跑又躲又藏;有的,把进城卖农副产品的农民赶走,将农民用血汗换来的东西扔掉,搞得民怨沸腾。更令人莫名其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有相当数量的城管队伍在所在地是个只管别人却不受人管制、监督的“太上皇”。城管打人了,***局的甚至没权处理!

    我的一个朋友曾撰文说,按理市级的城管大队可以管区级的城管中队吧。没门!因为工资不是城管大队发的,是靠他们自已创收的,凭什么受你管?即使同级也各不买账。不难想像,一个靠这种“食利”手段把生存成本转嫁给底层民众的部门,创收“创”得该有多么有恃无恐,又有什么样的违法“执法”行为不会发生?而当城管人员与群众发生了冲突,以强扒裤子、挥刀刺人、脚踹孕妇的种种行径暴力执法时,竟不乏有他们的上级或监管者认为,这些赤裸裸的侵害在所难免,甚至以“文明就不能执法,执法就不能文明”的名义替他们掩饰、遮瞒、歪曲事实。

    这真叫人迷惑不解:城管究竟是为谁执法?执的又是哪家的法?如果用这种野蛮的方式来管理城市,城市怎么谈得上文明?又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此以往,党和政府的形象怎么来维护呀!

    行文至此,笔者用谷歌查“城管打人”一词(城管打人,应该也算是一个特殊的词汇了吧)在网上搜索,提示说,约有1,150,000项符合城管打人的查询结果!

     “城管打人”为何成了“家常便饭”?以前年延安发生的城管打人事件为例,从中就可以得出一些答案的。打人的几个城管“执法人员”喝得神志已经不太清醒了,可是他们却对“执法”念念不能忘。甚至面对民警,他们不但掏出了行政执法证,还嚷嚷着“我们在执行公务”——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他们不但对自己的执法者身份“相当相当”地清楚,而且仍然没有忘记“执行公务”不能被妨碍的道理。老百姓常说“酒后吐真言”,“酒喝到了人肚里,没有喝到狗肚子里”,说的就是酒后也容易露出真实的面目。在这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心目中,“执法证”就是他们有恃无恐的尚方宝剑,就是他们横行无忌的“通行证”!有了这些“法宝”,不管如何胡作非为,不管怎么打人,都可以装出一副“执行公务”的样子来。打人算什么?那是最常用的“执法手段”,打死了人,得多是失手失误,过失伤人,也没听说过有偿命的!!

     城市管理本来是为了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和市容环境,本是一种建设“文明”的工作,然而很多执法人员的行为本身却十分“不文明”,甚至简单粗暴。那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还是请听听一位身在执法部门的一个领导所分析的吧:一是:入口不严使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较差。行政执法人员属公务员序列,按照国家规定,公务员的选拔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但有些地方并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使很多低素质人员混入执法的队伍。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大量聘用临时工,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上街执法;二是:管理不力使执法人员无所顾忌。

     各地发生的众多“城管打人”事件,其中关于“处理”的本来就不多,而大多数“严肃处理”也都是轻描淡写。这是为什么?

     当地政府的包庇从中起了关键作用。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建设所谓的“名城”、“文明城”、“宜居城”,需要这些城管队伍大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所以,在暴力处罚和执法被责难时,执法部门的领导也总不忘强调城管执法的“难度”,比如小摊小贩不服管教啦、屡教不改啦,暴力抗法了,云云。这种“开脱”实际上是对执法人员的纵容!

     要解决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首先各级城管部门要转变观念,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为民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把市民,主要是小商小贩也当作“公民”甚至“人”来加以尊重。前些天还有惟恐天下不乱的政协委员提案,说什么要建立城管***,老李告诉你们,那是你们的人民,不是你们的敌人!

    其次,要把紧“入口”,让那些素质不高,甚至本身有劣迹的人,拒之城管门外。另外也要准备好“出口”——对于那些动辄打人,严重败坏政府和城市形象的执法人员,一定要毫不手软地“扫地出门”!

    唉,城管打人何时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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