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国平文
上一篇本人关于反对向乞丐老人纳捐的文章出来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仍然有些人觉得乞丐的义举值得感动,值得鼓励,可我还是坚持认为乞丐老人纳捐的事迹值得肯定,却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能去向社会推广!效仿!因为我觉得鼓励乞丐捐款的言论无异于楼下看自杀者“风景”的人对楼上跳楼者的起哄!看客们的一个劲儿“跳啊,跳啊!”虽然好像对于自愿自杀的处于人生绝境的自杀者来说没有直接的杀人效果,但正是由于民众们的心灵麻木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的残酷态度最终一步步把自杀者等弱势群体推向困境甚至死亡的境地!
日前又得到最新消息:乞丐老人再次捐出两天收入,在用毛票凑出300多元为灾区人民献爱心,甚至不仅仅在南京有类似情况,在内蒙古,广州等全国各地都发生了这种怪事,并且目前一些学校也在高调向中小学生组织捐款,这都是一种不好的苗头,是一种改头换面的道德抢劫行为!而舆论的一片叫好声已经彻底把变了味的慈善捐赠活动升级到人人自危的道德批判层面!除了公开抢劫富人的私人财富外,而且还变本加厉地侵害起来弱势群体的保命钱和口粮了!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记得2007年初扬子晚报的一篇《乞丐捐款 白领漠然》的新闻也说了同样的一件事:为罹患白血病的女大学生街头捐款,本是一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心接力,但是常州某大学学生骆国峰6日为远在南京求学的老乡房银银募捐时,却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事:常州市人民公园前,行人中不少衣着光鲜的“白领”只看了宣传材料一眼,就躲开募捐学生期待的眼神,匆匆离去,反而是一些本身经济条件就不好的普通市民、民工甚至是乞丐,从自己羞涩的口袋中慷慨地掏出了钱。――-为何我们总是喜欢指责别人包括富人的不捐款行为?为何我们总是喜欢鼓励,首肯乞丐等穷人去捐款?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这次汶川大地震中高官巨富等被批评为做袖手旁观者正说明了一个典型的社会现象――-在统治者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有意歪曲了老百姓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下,鼓励捐款,逼捐和索捐便成为一个道德的陷阱,它使社会上的人人都被假设为社会人为或自然灾害的罪人! 其实这背后掩盖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首先政府不作为,才使问题复杂化,就像一头猪在猪倌不管的条件下乱跑到街上,结果街上所有人为了防止猪的惹祸――随地大小便,咬伤人,破坏公私财物便担当了莫须有的照顾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生事情,猪倌没有人怪,大街上所有人自己之间倒开始喋喋不休地为之过失而相互纠缠不清甚至为赔偿损失大打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