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停车的例子,科斯知道联邦传播委员会那个音频的互相干扰的代价,只要权利界定清楚,就可以通过市场成交。他认为这跟玉米地的例子没什么不同,不一定是停车的要补偿种地的,有可能是种地的要补偿停车的。
科斯是很幸运的,你说工厂污染邻居,工厂是坏人,邻居是无辜;在种地与停车例子里,停车的是坏人,种玉米的人无辜。所以不管怎样都无法理解无辜者为什么要补偿坏人。
而在科斯的例子里是没有好人坏人的,我干扰你,你也干扰我,你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正因为如此,他在做这个案例分析的时候,就无需做任何价值判断。然后再把这个例子延伸到停车和工厂污染的例子里,顺理成章。
后来在1960年的春天,这是最有名的了,科斯到了芝加哥,在弗里德曼家吃晚饭。戴维德请了当时最厉害的经济学家到家里跟科斯辩论。连科斯在内总共11个人。科斯先说,他说假如工厂污染环境,你们认为邻居应不应该向工厂索赔?大家都说应该,科斯说我不这样认为,大家就吵起来了。
吵了两个小时,在参加的十个人里,我问了八个人,那天晚上的辩论轰动了整个芝加哥经济学界。科斯说他死都不认错,辩了一段后弗里德曼站了起来,把每个人都批评了一顿,每个人都错了,只有科斯还站在那里。
我记得其中有人告诉我,当晚离开时已经是深夜,但他们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刚刚见证了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庄逊当时在英国,他是芝加哥很有名的一位经济学家,他拍了一封电报给芝加哥大学,说恭喜一位英国人再次发现了新大陆。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但科斯的经济学观点相当于再次发现了新大陆。
因为这是非常重要的,经济学中所有的外部效应,所有的社会成本问题,都要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而这个发现)对于当时中国的经济改革特别重要,当时我写文章,1979年写的,向北京的朋友解释市场的运作的时候,你只要提到私有产权,北京当年不能接受“私”字的,(在中国文化里)私相授受,谋取私利,夹带私货,没有一样是好的。
但是当我拿出科斯的观点时,说(市场运作的前提是)权利界定要清楚,北京的朋友接受了。到今天他们也没有完全接受这个“私”字的。私营还叫民营。但是他们接受权利界定。
我带弗里德曼1988年的时候见赵总书记,他讲解给弗里德曼听,为什么权利界定那么重要,其实是从我这里学过去的,我又是从科斯那里搬过来的。
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产品,包装不同。所以中国有今天。权利界定清楚,其实就是私有产权。当年我从阿尔钦那里学的,学产权问题,谁不知道私有产权重要?但讲不出来什么样才叫私有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