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后来才知道,他说他以为戴维德在等他的文章,所以一节节的寄去。但对于戴维德来说这都是无关紧要的,戴维德后来说,如果科斯的文章十年才能写完,学报就等十年再出。因为当时是有稿费的,现在没有稿费了。我问戴维德你给科斯多少稿费?他说因为公司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我就把全部的钱都给他了。
60年的那篇文章,你们看到前边六、七页后,就有一句话,科斯定律就在里边了。他就开始分析原因,博大湛深,我当年花了三年时间读它,三年时间,翻得纸都没了。后来写佃农理论时,我根本没有想到受他影响,结果文章一发表,有人看了就说哎呀,如果没有科斯的理论你哪能想到这里呀。我说是的,你是对的,因为我受他影响太深了而不觉得。
当年第一次见科斯的时候,我去他的办公室,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说我是张五常,他嗯了一声,我说我花了三年时间看你的这篇文章。他说你觉得文章是讲什么的?我说文章里主要讲的就是合约的局限条件,他马上跳了起来,说终于有人明白我了。
这篇文章是要看的,当然不是说里边没有错。你们要学好英文,里边没有数学,没有经济理论,需求曲线也没有一条,就是讲。我当年看了三年,应该读的读物,读一百次也不算多。不应该读的东西,看一眼都算多了,读书就是这样子。
科斯在这篇文章里,提到养牛和种麦的例子。说一根栏杠,一边养牛一边种麦,如果不看好牛就会来吃麦子,怎么办?他说很简单,如果麦地是由种地的人所有,那牛过来吃麦子,牛的利益增加够多的话,那吃就吃了,牛主给钱(种麦子的)补偿就好了,一直吃到牛的增值与麦子的成本在边际上相等为止;
只要这些土地是由私人拥有的,那么栏杠就会移到牛吃麦子的边际利益,等于麦子的边际成本的线上,就是这么简单。
如果这块麦地是麦主所有,牛来吃牛主要补偿,直至增值与损害边际相等;但如果牛是有权过来吃的,那麦主就要给钱养牛的,让牛不过来吃,也要给到麦子的边际损害跟牛的增值收益相等为止。
这个答案是很神奇的,科斯说不管吃麦子的权利属于谁,只要界定清楚,栏杠就一定会移到那个位置。所以说不管产权属于谁,只要权利界定清楚,资源的使用(效率)都会是一样的。这是科斯定律的第二个版本,也叫做“不变定律”。
科斯定律的第一个版本,之前已经说了,就是权力的清楚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我觉得最好的解释就是这个(第二定律),因为不管权利属于谁,达到的效果都是不变的。如果没有不变定律,就会有很多傻瓜去争论(资源利用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