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的销售导向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一、标示某件商品的价格,即Price。这是最简单和易于理解的,也是很直观的层面。消费者在浏览商品目录时,选中了某款商品,其第一反应便是查看该商品的定价。
定价或者说标示商品价格是报价的最原始和根本的功能,但它并不能直接导向交易。这是定价与报价的重要区别之一。(本文作者彭澍,转载请申明http://www.chinavalue.net/authorindex.aspx?id=190737)
二、传递某件商品的价值,即 Value。报价高的商品价值高,价格低的商品报价低。这一层面功能的表现不是单一的商品,而是一个商品系列。比如,在所有五款手表中,按价格带从低到高,传达出的商品的价值档次是不同的。传递商品价值是以商品价值理论为基础的,遵循价格与价值的一般规律。在这一层面上,商品的报价侧重于经济理论的实践。(本文作者彭澍,转载请申明http://www.chinavalue.net/authorindex.aspx?id=190737)
三、推荐某款商品,即Marketing。同样在系列商品中,如果想突出某款商品,则给予该商品特殊的报价,会赢得更多的客户关注。在这一层面,商品的报价更偏重于心理学实践。
消费者在获得商品价格信息时输入的信息是呈现多样化的,报价具有一定的策略意义。定价只是作为商品信息的基本输出。在专业领域或B2B行业销售领域,商品系列化是商品目录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系列商品销售的时候,报价的正真目的还包括:
1.对该款商品进行策略性定价,推荐该款商品。该策略我们称之为主导定价法。例如,你想买该款商品,则把该款商品定成消费者最可能接受的价格。最可能接受的价格范围包括在比常规价格稍高和稍低区间之间波动。也就是说,如果想主推某款商品,则该商品的报价应该是市场上最常规的价格,它起着主导和指导市场同类产品定价的作用。
消费者总是希望选择既经济又实惠的商品,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于是,选择商品的标准被演变成:选择比最低的商品稍贵一点的(不能太贵,但品质要有一定的保证)。这里所蕴涵的哲学观即是折衷主义和实用主义。(本文作者彭澍,转载请申明http://www.chinavalue.net/authorindex.aspx?id=190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