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和宗教相比,由于它没有身物之外的神灵崇拜,因此不是宗教;但是和哲学相比,佛法求得了人生世界的终结真理,因此具有“准宗教”的性质。
点评
通过陈嘉珉的上述文字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陈嘉珉先生是把凡是从事哲学研究的人当作“懒惰者们”和“求知途中的半路瘸子”来看待了,而把“用心体察超人的宇宙力量”和“透彻地思考宇宙人生问题”的人,当作“神学家和佛法高僧”来看待了。这样一来,陈嘉珉便把被他贬低的“科学家”和被他宣扬、大书而特书的“神学家”或“佛法高僧”给区别了开来。可以说非常“精辟”!
“精辟”在哪儿?“精辟”就“精辟”在,他瞄准了“人生自古谁无死”这种千古不变的宇宙自然现象、这个千古不变的宇宙自然规律,并把它作为“超人力量”的立论基础和最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并给了“为了死亡而知识折腾”的人们当头一棒。结果怎么样?当然是这些“为了死亡而知识折腾的”的人“永世都不得翻身”了。换言之,由于人否定不了死,所以就肯定追求“知识”就“往死”里“折腾”。
于是,“任何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对世界上任何事物的探索、解释,如果没有法律规则规定‘程序时效’和专制暴力为思想划定永久禁区,那么探索和解释之路最终必然要延伸到宗教那里才是止境”的话便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再于是,“佛法和宗教相比,由于它没有身物之外的神灵崇拜,因此不是宗教;但是和哲学相比,佛法求得了人生世界的终结真理,因此具有‘准宗教’的性质。”
何谓“准宗教”?当然是已经孕育但暂时还没有降生的一种宗教,而他自己,自然也就成为养育这种“准宗教”的“准妈妈”了。这样,陈先生之所以要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便一览无遗。问陈先生这是在向人们宣讲“佛法”吗?不,他是在借助向人们宣讲“佛法”,来达到向读者“普”他的“超人力量”之“法”的目的——“知识折腾”是“世俗”,想“成佛”就加入我的“准宗教”。
而令人遗憾的是,他却忘了今天的他,也是一个正在“知识折腾”的人,因此,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摆脱不了被“世俗”的危险,企图让“科学研究”与“陈氏研究”一道统统地走到“宗教”的“尽头”。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走到“尽头”的只有“陈氏研究”而非“科学研究”也,因为“科学研究”始终没有“尽头”,而“科学研究”才是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宗教与信仰的“尽头”。
难道不是吗?在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一种“鬼神”现象最终不能被现代科学解释?如果说暂时还有不能被科学彻底解释的现象,也就只剩下“生命的奥秘”和“宇宙的奥秘”。但是,这并不等于说,“生命的奥秘”和“宇宙的奥秘”就不能逐步地加以解释,否则,我们的陈嘉珉先生为什么要到医院里去瞧病?要到药铺里去买药?总不能像李洪志一样,劝人以后不要“再吃药了”吧?
真不想为一种认识、思想上纲上线,更不想剥夺一些读者和陈先生的信仰自由,但作为“无神论”者,作为具有“唯物主义倾向”的人,作为主张“劳动者”应该“有其获”的人,作为准备在知识的殿堂不停地求索的人,作为“时刻准备着”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献出自己并不怎么“宝贵”的生命的人,我怎么能容忍,一个吃着国家“民粮”而劝民做“思想奴隶”的“准宗教”的诞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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