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流系列讲座] 第十五讲:我国第三方物流信用治理模式设计及对策
文 芦岩 陈柳钦
第三方物流具有专业性、合同导向性、长期性和综合性特征,物流企业必须与顾客建立紧密的合作与信任关系,深度嵌入顾客企业价值链,才能为其“量身打造”高效优质服务,达到“双赢”效果。所以说,诚信经营和良好的信誉是第三方物流业持续发展的根基。鉴于当前我国信用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滞后,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的获取和传递渠道不畅,交易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为物流企业的信用缺失创造了前提,造成极恶劣的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社会各界要求加强第三方物流信用治理,重塑物流市场新秩序的呼声愈发高涨。然而遗憾的是,关于我国第三方物流业信用治理问题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于发展需要,比较系统的理论成果还十分匮乏。基于此,本文以激励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及中间组织理论为依据,结合国内物流业信用现状,提出一种合同治理与外部规制相结合的较为理想的第三方物流信用治理模式,并就加快该信用治理体系建设提出若干对策建议,以期为实际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指导。
一、信息不对称: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缺失的前提和负面影响恶化剂
理论上讲,在交易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时,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代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另一方(委托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就有了可乘之机,信用关系于是受到破坏。信息不对称有事前、事后之分,由此引发了两类机会主体失信行为:逆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在第三方物流领域,逆选择指物流合同签订前,由于需求方缺乏对潜在供给方信用、成本及服务等相关信息的了解,有可能被劣质企业的虚假宣传所迷惑并与之签约;道德风险则是物流合同签订后,由于需求方难以对物流企业的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于是供给方就有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降低服务质量,侵害顾客权益。如果信息是完全的、对称的,也就没有商业欺诈和信用缺失的空间了。
信息不对称不仅为部分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更使得其负面影响严重扩大化,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这是因为,在物流市场信用信息严重偏在的条件下,部分企业的信用缺失将会降低需求方对整个物流行业诚信度的预期,从而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去搜寻供应商的相关信息,甚至不得不“以身试法”,冒险与根本不了解的供应商签约,而此后支付的高额监督成本和供应商违约导致的间接损失更是不可估量。物流市场交易费用居高不下,直接影响了交易活动的范围、频率和效率。更有甚者,悲观预期还致使顾客对所有物流供应商的信用和服务存在疑虑,导致出价较低,而优势服务是不可能以低价格提供的,因此达成交易的只能是劣质企业,失信风险较高,于是顾客的预期值会进一步下降,最终结果是只有劣质企业获得交易机会,诚信企业却难以立足,物流市场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柠檬”市场怪圈。
